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推动2026年6月起正式施行的四川省16部门《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十三条举措》(以下简称《十三条举措》)落地生根,近日,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东应邀赴区卫健系统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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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线上同步直播模式,覆盖区卫健委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各医院、疾控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全体在岗从业人员,同步组织未开展集中学习的相关单位线上参训,实现卫健领域强制报告义务人员培训全覆盖。
培训现场,刘东结合办理的涉医疗机构侵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立足医疗卫生一线接诊和诊疗工作实际,从制度背景、履职边界、实操规范三个层面开展系统化、实务化普法授课。
本次培训以新实施的省级《十三条举措》为宣讲重点,用医务工作者易懂、易记的通俗语言,逐项拆解三大核心内容:明确强制报告法定责任主体范围、细化必须即时上报的侵害情形、释明漏报、迟报、瞒报线索对应的法律追责后果。同步梳理医疗机构全员履职清单与十类侵害未成年人高危行为识别红线,切实解决医护人员“分不清、不会报、不知责”的现实难题,推动参训人员吃透制度细则、严守执业底线。
下一步,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履职,常态化面向学校、医疗机构、村(社区)等强制报告责任主体开展精准普法宣讲,不断扩大制度宣传覆盖面与群众知晓度。持续联动卫健、公安、民政等多部门健全线索移送、联合救助、案件会商工作机制,抓实《十三条举措》落地执行,以多方协同合力防范、遏制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安全防线。
转自|巴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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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1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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