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梦晴
近日,德州市出台了《德州市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7月17日,德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德州健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强化照护保障支撑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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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自2024年7月起,全面实施异地长期居住失能人员长护险待遇保障政策。参保群众只要正常参加德州市长护险,并办理了基本医保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经失能等级评估达到待遇享受条件的,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护理保障。
评估申请方面,异地居住的失能人员或家属,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失能等级评估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可通过现场或线上视频等方式开展评估。省内异地已实现失能等级评估结果互认,目前,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参加评估的结果,德州予以采信,无需返回参保地重新评估,切实减轻失能人员负担。失能等级评估相关费用纳入参保地长护险失能评估费用支付范围。
待遇享受方面,省内异地居住失能人员入住居住地长护险定点医护机构的人员,按德州市标准享受机构护理待遇;入住非定点医护机构或选择居家护理的人员,享受居家护理基本生活照料待遇。省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评估通过后可享受居家护理基本生活照料待遇。
费用结算方面,省内异地已实现定点机构联网直接结算,参保群众在省内定点机构接受护理服务后,按照“居住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原则执行——也就是说护理服务项目、时长、频次等按照居住地标准执行,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德州市政策执行,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省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服务费,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按月支付。
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492名异地失能参保人员享受该项政策,累计发放长护险待遇资金923.50万元。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异地联网结算提质扩面,让异地居住的失能群众更加便捷地享受到长护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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