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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晓路同志辞去南明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16日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晓路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南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7月16日贵阳市南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钟 韬同志为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胡晓辉同志为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陶 智同志为南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通猛同志为南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健希同志南明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陈永才同志南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吴奇霖同志南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来源:南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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