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已经走了两年了,最近她的家底又被人翻了出来晒一晒。台媒把她在台湾的个人账户清算了,你知道结果了吗?余额为198万元新台币左右,约等于40多万元人民币。四万块对于一般人来说就是棺材本、辛苦积攒多年的存款。但是她是大S,出道三十年,《流星花园》一部就吃了一辈子,媒体给她的身价是4.6亿新台币以上。卡上还剩40万,和我们口袋里只有一块钱有什么区别?哪有那么可信的事情。
大家心里都跟明镜儿似的,大S的钱压根就没进过她自己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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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台媒查出,大S这几年赚来的大量钱财,大部分都分成了大陆、香港以及海外三部分,其中最清楚的是她的母亲黄春梅。早年大S在节目中曾提到过一个算命的人说她算钱会把手指都算断了,但是给她算钱的人一定不是S妈,否则她就没有私房钱了。当时听上去像是开玩笑一样,但是现在想想,这不是实话吗?她在大陆那几年里每年收入一亿多台币,代言费、片酬等全部进入公司账户中,而这个公司的负责人就是S妈。即钱还没有捂热的时候就已经经过了妈妈的手。因此当媒体曝光她台湾银行卡上只剩下四十大万的时候,并不让我感到惊讶。因为大头根本不存在这里,或者说是被转移走了。
最近事情的发展也证明了大S开始时所担心的事情。
台媒爆料称,大S在手机备忘录中曾简单地写下过财产分配的想法,即把珠宝和名牌包留给女儿,其余财产分给具俊晔、两个孩子以及姐姐的孩子。所以受益人名单上既没有黄春梅也没有小S。但是S家以“无法律效力”为由不予承认该备忘录。按照台湾地区法律的规定,手机打字不能作为有效的遗嘱存在,必须要用本人亲笔书写,并注明日期以及“遗嘱”二字才有效。既然那本手机备忘录无效的话,那么大S的遗产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配:配偶具俊晔分得三分之一,两个未成年子女各分得三分之二,而作为母亲的S妈黄春梅在法律上并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一分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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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很有趣了。大S生前写备忘录的时候就已经很明显地没有打算给妈妈和妹妹留下钱了,因为她很清楚自己的妈妈是什么样的人,也知道钱会到哪里去。于是S家两手一摊,说“法律最大”,既然备忘里不生效,那就按照法律程序来。这样一来,大S想要把财产直接留给孩子的想法就受阻了,因为孩子还很小,监护权在前夫汪小菲那里,这是S家最不想看到的情况。
再看最近跳出来抢遗产的具俊晔。当初深情款款地说要放弃继承,并把一切交给S妈,现在怎么样了?请律师来否定这份协议,并且要求分到孩子财产的三分之一以上。S妈很生气地骂着“胡言乱语”,她说自己很痛恨打官司。这场“女婿和岳母”之间的大战,其实就是在争夺一笔藏在国外、只有S妈知道地点的大额资金。如果大S真的只剩下四百万的话,那么两个人没有必要撕破脸皮去打官司吧?
其实大S这一辈子活得很通透,她大概早就看穿了,在家里,钱就是一面镜子。因此她在备忘录中把财产安排得清清楚楚,怕自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最后被不值得的人享用。但是人的计算终究比不上天意,一份文书还没有来得及执行,活着的人就为了那笔不知道在哪里的钱而吃相越来越难看了。那么钱到底归谁所有就比较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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