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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中国人民大学一纸通报,认定蒋方舟硕士学位论文存在9处与境外期刊论文文字重合且未标注引用,构成学术不端,撤销其硕士学位。通报发出13分钟后,蒋方舟在微博发了三句话:“本人接受人大校方对此事的处理。因此事被惊扰并失望的读者,我致以歉意。对我的老师为此事蒙受的处分,深致歉意。”
通篇53个字,算上标点,句句有硬伤。
先看第一句:“本人接受人大校方对此事的处理”。缺少核心宾语,读起来像话没说完。“处理”什么?应该是“处理结果”。少了“结果”两个字,句子成分残缺,语意不完整。
第二句:“因此事被惊扰并失望的读者,我致以歉意”。介词“因”使用不当,想表达向读者致歉,正确用法应该是用“向”引出致歉对象;“我致以歉意”中主语“我”纯属多余,删除后更得体。有网友建议改为“向所有因此事被惊扰并失望的读者致歉”,既明确对象,又简洁干净。
第三句问题最大:“对我的老师为此事蒙受的处分,深致歉意”。这句话最扎眼的地方——道歉对象搞错了。博主“万能的大熊”一针见血:道歉的对象应该是“老师”,而非“处分”。缩写一下这句话就变成了荒谬的“对处分致歉”。另外,“蒙受”一词通常与“冤屈”关联,你一边道歉一边喊冤,这到底是在向老师致歉,还是在向处分致歉?网友“甜芷龙呐”还指出,“深致歉意”属于生造的病句,表达自我感受应使用“深表歉意”或“深感歉意”。
三句话,处处硬伤,每一条都是中小学语文的基础知识点,一个靠文字吃饭的“天才作家”,连53个字的道歉都写不利索。这还不是最让人恼火的,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封道歉信的态度。
通篇没有出现“抄袭”二字,没有出现“学术不端”四个字,没有对自己行为的任何具体反省。“接受处理”是被动的,“致歉”是笼统的。对读者,“被惊扰并失望”,这措辞像是在说一场意外的噪音打扰了读者的清静,而不是自己学术造假辜负了读者的信任。“惊扰”多指外界干扰导致受到惊吓,用在此处极不合语境。对老师,“蒙受处分”,仿佛老师是被牵连的无辜受害者,而她自己也是这场风波的“受害者”。这不叫道歉,这叫文字层面的公关闪避。
更让人无语的是,小红书博主“抒情的森林”早在半年前就指出蒋方舟出版作品中存在大量与他人作品的“异曲同工”之处。从契诃夫《带小狗的女人》到台湾作家李昂《杀夫》,多处句子高度相似,但这些指控一直没有得到蒋方舟的正面回应。
一个7岁写作、9岁出书、12岁开专栏、19岁被清华大学降60分破格录取的“天才少女”,一个以文字为生的职业作家,在公开道歉的53个字里接连出现基础语病,连道歉对象都能搞错,这已经不是“失误”能解释的了。这是基本功的全面塌方。
有人说,这是吹毛求疵,是落井下石,我不这么看,恰恰相反,公众揪住这几处语病不放,揪的不是文字本身,而是这53个字暴露出来的东西:一个靠着“天才”光环享受了二十多年特殊待遇的人,在最需要拿出专业素养的时刻,连最基本的文字能力都拿不出来。
清华降分录取她的时候,支持者说这是“不拘一格降人才”,现在呢?53个字的道歉信句句有病句,你告诉我这叫“天才”?这叫“人才”?
蒋方舟用53个字亲手打碎了自己戴了二十多年的“天才作家”光环,不是被舆论打碎的,不是被举报者打碎的,是她自己写下的这53个字,一字一句敲碎的。
一个靠文字吃饭的人,连道歉都写不利索,这才是对“天才作家”这四个字最响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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