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国中发布关于参股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当中披露,2025年12月,公司参股公司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文盛汇”,公司持股36.486%)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京03民初2237号民事裁定书,因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汇源”或“原告”)与诸暨文盛汇、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源”)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河北汇源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诸暨文盛汇名下价值10.13亿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准予保全的裁定并冻结了被申请人诸暨文盛汇持有的北京汇源的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6.4亿元,登记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冻结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2026年7月14日,诸暨文盛汇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编号为(2025)京03 民初2237号之一的《民事裁定书》,原告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保全费及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负担。
公告指出,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股权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持有诸暨文盛汇36.486%的股权,其间接持有北京汇源相关股权的转让、质押、变更登记等处分权将受到限制,但相关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分红权等共益权不受直接影响。
(企业公告)
(编辑:王璨 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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