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近日完成“A+H”,但港股股价表现不佳。从A股上市后的表现来看,公司上市当年业绩“变脸”,2025年扣非后净利润已不足2022年的十分之一。此外,晶合集成与参股公司共用工商联系电话,与客户、关联方披露的信息“打架”,公司披露的信息还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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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摄图网
A股上市后业绩“变脸”,H股上市次日股价破发
7月10日,晶合集成(688249.SH,02249.HK)登陆港交所,发行价为32.3港元/股。H股上市当天,公司股价高开平收,第二个交易日(13日)正式跌破发行价,报收30港元/股。
晶合集成主要从事12英寸晶圆代工业务,近年来,公司经营面临一定的压力。
2026年第一季度,晶合集成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41%至29.12亿元,但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62.61%至5065.86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滑68.38%至3876.55万元。
晶合集成于2023年5月在科创板上市,从披露的财务数据来看,公司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最高点均出现在2022年,实现归母净利润30.45亿元、扣非后的净利润28.78亿元。
上市当年,也就是2023年,晶合集成的营业收入同比下滑27.93%至72.44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93.05%至2.12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滑98.36%至0.47亿元。
2025年,晶合集成实现扣非后的净利润2.02亿元,不及2022年的十分之一。
股价方面,晶合集成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价为19.86元/股,上市后,公司股价(后复权)曾一度下跌至11.73元/股,较发行价下跌40.94%。不过,近一年公司股价震荡走高,2026年7月一度突破67元/股。
科创板IPO前第二大股东已套现超56亿元
自晶合集成A股上市以来,其主要股东力晶创新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晶创投)已三次协议转让公司股权。
力晶创投为晶合集成在科创板上市前的单一第二大股东。据晶合集成科创板招股书,力晶创投在技术、人员、业务等方面都曾对晶合集成有一定影响。
例如,技术方面,晶合集成的150nm-90nm LCD显示驱动芯片技术在力晶创投的技转技术基础上进行改良优化、创新升级后形成。人员方面,晶合集成部分员工从力晶创投离职后加入公司。业务方面,晶合集成建设初期,力晶创投曾向其引荐部分客户。
2024年12月,晶合集成发布《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表示,力晶创投向22家机构投资者协议转让公司3009.2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50%,询价转让价格为19.88元/股,对应交易总金额为5.98亿元。
该次转让前,力晶创投持有晶合集成41282.42万股股权,持股比例为20.58%。转让完成后,力晶创投的持股比例下降至19.08%。
2025年8月,晶合集成又发布公告表示,力晶创投向华勤技术(603296.SH)协议转让公司股权事项已完成过户。
该次交易中,力晶创投向华勤技术转让了晶合集成12036.81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转让价格为19.88元/股,对应交易总金额为23.93亿元。交易完成后,力晶创投的持股比例下降至13.08%。
2026年5月,晶合集成再次发布公告表示,力晶创投向华勤技术全资子公司合肥勤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公司5%股权事项已完成过户。
该次交易中,力晶创投转让了晶合集成10037.96万股股权,转让价格为26.41元/股,对应交易总金额为26.51亿元。交易完成后,力晶创投的持股比例下降至8.07%。
至此,力晶创投已通过转让晶合集成股权套现56.42亿元。
与参股公司共用工商电话,还与客户、关联方信披矛盾
我们研究发现,晶合集成与合并口径外的关联方安徽晶镁光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镁)共用工商联系电话,经营独立性存疑。
具体来看,2025年7月,晶合集成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拟将光罩业务从公司的现有业务中划分出来独立运营,并引入外部投资者,与关联方共同规划设立安徽晶镁建设光罩生产线,专注于28nm及以上工艺节点半导体光罩生产制造。晶合集成表示,此举有利于光罩业务以独立主体身份灵活对接和承接外部客户订单。
晶合集成与多个投资者共同向安徽晶镁增资,增资完成后,晶合集成持有安徽晶镁16.67%股权。
同时,根据交易安排,晶合集成向安徽晶镁提名的董事人数未达到安徽晶镁董事会席位半数以上,无法控制安徽晶镁。因此,安徽晶镁为晶合集成的参股公司,不纳入晶合集成的合并报表口径。
不过,安徽晶镁2025年工商年报中的联系电话为0XX1-62XX7XX0,该电话为晶合集成2025年年报中披露的公司联系电话的总机号码。
除此之外,晶合集成还与客户、关联方披露的信息“打架”。
例如,思特威(688213.SH)为晶合集成2024年第一大客户。据晶合集成港股招股书及科创板定期报告,2024年,晶合集成对思特威的销售金额为16.64亿元。
但据思特威年报,2024年,思特威对第二、第三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7.05亿元、4.74亿元,与晶合集成披露的销售金额均不匹配。
再如,晶合集成与鼎信数智(873095.NQ)的实控方相同,两家公司互认关联方。
据晶合集成港股招股书,2024年、2025年,晶合集成对鼎信数智的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21.8万元、9.9万元。但据鼎信数智年报,2024年、2025年,其对晶合集成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0元、9.3万元。
晶合集成港股招股书称,2024年末,晶合集成对鼎信数智的关联其他应付款为23.1万元。但鼎信数智年报显示,2024年末,其不存在对晶合集成的关联应收款。
此外,晶合集成披露的信息还存在众多自相矛盾之处。
例如,蔡国智为晶合集成董事长。港股招股书称,2008年4月至2018年9月,蔡国智任力晶积成电子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晶制造)董事长;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蔡国智任力晶制造副董事长。
但科创板招股书称,2008年4月至2019年4月,蔡国智均任力晶制造董事长。
再如,据港股招股书,客户E为晶合集成2022年第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71944.9万元。据科创板招股书,合肥捷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达微)及其关联方为晶合集成2022年第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71944.9万元。
也就是说,捷达微及其关联方应当就是客户E。
晶合集成的港股招股书称,公司于2019年开始与客户E合作。但科创板首轮问询回复称,公司于2018年开始与捷达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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