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芬达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裴栋林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裴栋林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履职能力和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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