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酒吧坐落在威海一条老街上,门口招牌的灯管坏了好几根,到了晚上看过去,像那个“酒”字少了一横。
我曾经多次路过那家酒吧,但始终没有进去过。
它并不是那种相对干净整洁的地方。
地板黏鞋底,沙发皮面裂了口子,空调的制冷效果不太够,但到了晚上,里面还是乌央乌央挤满了人。调酒师是个三十出头的男人,手上纹了一条龙,他说那是他自己拿针扎出来的。
我跟酒吧老板吃过饭,他说开这种店,最怕的事情有两件:一是有人闹事,二是小姑娘出事。
我问他,出什么事。
他笑了一下,没有继续往下说。
后来我就明白了,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一
这件事是上了新闻之后,我才看到的。
一个19岁的姑娘,在那家酒吧打工,认识了一个21岁的男的。
两个人认识才两天,就发生了关系。
姑娘第二天买了避孕药,她当时以为,这件相对糟糕的事情已经算是翻篇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认识几个在酒吧工作的女孩,她们对此往往非常警惕。有的人随身带着安全套,有的人下班就走人,不跟客人喝第二场。
但这个姑娘,她终究还是大意了。
两个月之后,她发现自己出现了怀孕的情况。
没当过妈的人,不太懂得那种身体的感受。我表姐怀第一胎的时候,到了四十天才知道。她说浑身不对劲,闻着油烟味就反胃,总是想睡,肚子偶尔还会抽疼。
一个19岁的姑娘,可能根本就没往那方面想。她明明吃了药,怎么会怀上呢。
但她就是怀了。
二
她给那个男的打了电话。
男的第一反应,不是问她的身体状况,也不是问她有什么打算,而是让她去打掉。
那个语气肯定不好。新闻上写的是“强硬要求”,我想象那个场面——一个21岁的男人,对着一个刚怀孕的19岁姑娘说“打了。跟我没关系。”
我当时看评论,有人说那个男的不是东西。
说句实话,他确实挺不是东西的。
但说句公道话,一个21岁的男人,自己都养不活自己,突然知道姑娘怀了,他当然会怕。他怕的不是姑娘,而是那份责任。
我也是个男的,我懂得那种恐惧。
但懂归懂,不能因为害怕,就当王八蛋。
姑娘最后还是做了流产手术。她刚成年,没有收入,手术费是东拼西凑才凑出来的。术后营养费、误工费、还有内分泌紊乱留下的后遗症,她算了一笔账——总共两万九千五百块。
她去找那个男的协商。
男的不认了。
他说她在酒吧上班,私生活不检点,那个孩子不一定是他的。
三
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心里咯噔了一下。
不是因为他翻脸,这种事翻脸的人多了去了。是因为他给出的理由:“你在酒吧上班,你私生活不检点。”
这话你听着耳熟不?
我听过太多次了。
老家村里有个姑娘,在洗脚城上班,过年去相亲。男的一听她的工作,当场没说什么,回去就发消息说不合适。媒人去问,男的说“那种地方上班的人,能是什么好东西。”
“那种地方”。
好像从酒吧、KTV、洗脚城出来的女人,她们的身体就不是自己的,谁都能碰。
我前年去过那个酒吧,帮朋友的朋友打下手。保安说,有个客人喝多了,去拉服务员的手,服务员不肯,客人就骂“装什么装,在这种地方上班不就是卖的。”
服务员哭了。
保安把客人轰了出去。
老板说报警。
后来也没报。
问我为什么不报?我也说不清。可能报了警也没用,客人会说“她先勾引我的”,监控只拍到女生抽手,但这种事情,往往说不清楚。
就像那个姑娘一样。
她在酒吧认识那个男的,两人之间发生了关系,吃了药,最后还是怀孕了。她有什么错?她最大的错,就是信了那个男的说的“没事的”“我会负责”这种话。
但男的现在说:你在那种地方上班,你私生活混乱,孩子不是我的。
四
法院判了做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了,那个孩子,就是那个男的的。
新闻上写“证据摆在眼前,男子再也无法辩驳”。我心里想,辩不了才怪。鉴定都出了,他还说“我们只发生了一次关系,谁知道她跟多少人……”
法官没有理他,判了他赔钱。
我看到这里,才觉得稍微解气了一点。但也就是解气了一点。
两万九千五百块。
姑娘的手术费、调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算下来两万九千五。法院判了,男的得赔。
但换个角度想,姑娘以后的身体状况,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内分泌紊乱不是小事,我姐生完孩子一年多才调正常。一个19岁的小姑娘,还没结婚,身体就被折腾成这样,万一影响生育呢?她找谁去?
男的赔了两万多块钱,这件事情就算完了。
她呢?
五
我看完这个新闻之后,脑子里乱七八糟的。
然后不知道为什么,想起来了二叔。
二叔养了头猪大半年,拉去卖的时候,猪跳车摔断了腿。他蹲在猪圈旁好半天,说“没啥,就是白养了。”
后来他把猪卖了,价格少了一半。
我觉得这件事,跟二叔的猪一样,白养了。19岁到25岁,是女孩最好的六年。她身体垮了,心理也得缓,等缓过来,该读书的年龄错过了,该攒钱的也耽误了。
你说这亏不亏。
但话说回来,这件事到底该怪谁?
怪那个男的?肯定要怪。他不负责,不出钱,还往人身上泼脏水。
但我又觉得,不全对。那个女的也有责任——认识两天就发生关系,你认识两天,知道他什么底细?家住哪?做什么?有没有对象?什么都不知道就上床,对自己太不负责任了。
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半年,才敢说真话——我很穷,没车没房。
她听了也没说什么,就是笑了笑说“我早知道了。”
但这个姑娘,她连对方的真面目都没看清,就把自己交出去了。
我不是说,穿了衣服就是受害者。自己做的选择,自己得认。她认了,一个人做手术,扛下了后果。她找男的要赔偿,因为这是两个人共同造成的结果——不是她一个人的错。
这个道理,我觉得没问题。
六
但我又想,假如她不是在酒吧上班,而是在超市当收银员,或者还在读书,那男的还会说她私生活混乱吗?
可能会换个说法。“她这个人本来就不检点”“她跟很多人都有过。”
反正只要他想推卸责任,他总能找到理由。
就像网上说的——不要去酒吧夜店,不要穿太短,不要喝太多。好像不去,就不会被伤害。
我有个朋友在派出所,他说有次出警,一个女的回家路上被尾随,差点出事。邻居说“那条路黑,她走夜路也不知道怕。”她上班到晚上九点,不走夜路怎么回去?飞回去吗?
你看吧。你穿少了是你的错,你走夜路是你的错,你去酒吧上班更是你的错。
错来错去,错的永远不是那个动手的人。
七
法院的最后判决,我没有仔细看,新闻上就写了几行字。
判了赔偿。
男的应该掏钱了。
但我总觉得,这件事还没完。
那个姑娘,以后还去不去酒吧上班?会不会被亲戚朋友指指点点?谈恋爱了,要不要说这段经历?说了,人家介意怎么办?不说,自己心里又不舒服?
男的赔了钱就完了。他不用养孩子,不用面对后遗症,不是名人,传不到他同事朋友耳朵里。
我说不出什么大道理。
就是觉得,19岁,才刚开始呢。干啥不好。
我换了个台,电视上播相亲节目。男问女嘉宾“谈过几个男朋友”,女说“三个”。男皱眉说“有点多”。女说“那你希望是几个”。男不说话了。
弹幕飘过去一排字:“人家女生的事关你屁事。”
我看着那排字,觉得挺解气的。
但我知道,台上的女嘉宾和她的父母,心里肯定也在想——三个,是不是真的有点多。
算了。不说了。
反正,法院判了赔了。
这也算是个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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