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40岁飞行员报案抓走30岁情人,同居12年砸了700万,他说被诈骗了
这事发生在哈尔滨,网上已经吵翻天了。一个40岁的飞行员,航空公司金牌教练,把一个跟了自己12年的女人告了,罪名是诈骗。12年前,他40,她18,刚进大学校门。两个人不是偷偷摸摸的那种关系,是正儿八经搬到一个屋子里过日子,还一起盘了个小店做生意。12年,他前前后后往她卡里打了700多万。学费、包包、零花、创业资金,一笔一笔,像浇灌一棵树苗。她也不是一分钱没往回拿,账单拉出来,也陆陆续续给他转回去120多万。钱就在这两个人之间,像潮水一样,一来一回,流了整整12年。结果,女人从18岁跟到30岁,等来的不是戒指,是一张报警回执单。男人坐在桌子对面,指着一沓厚厚的银行流水,对警察说,我被她骗了,骗了12年。![]()
这就让人看不懂了。谁家诈骗犯会陪着你一起开店,还给你往回打钱?能演12年,奥斯卡都欠她一座小金人。你说这是爱情?谁家爱情的结局,是把对方亲手送进审讯室?说白了,用钱能敲开的门,最后关上的时候,总会夹到手。
我们先不急着站队,先把账算一算。28岁的年龄差,男方是航空公司的金牌教练,事业有成,社会资源、人脉、阅历全部拉满。女方刚踏进大学校门,兜里揣着父母给的生活费,看见什么都新鲜。这种关系从一开始就不是平等的。一个手握方向盘,一个连驾照都没有,你说这车往哪开,她说了算吗?
这就是很多人不愿意承认的地方。大家都在骂捞女,但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28岁的中年男人,找一个刚成年的女大学生,图的是什么?图她思想有深度?图她人生有阅历?图她能跟你聊人生聊理想?别逗了。他图的就是那份好掌控、好拿捏、没见过世面。给她花点钱,她就觉得这是全世界最好的男人,死心塌地跟着你。这笔账,男人一开始就算得门清。
可问题来了,12年过去了,女的从18岁长到30岁,她不是当年那个看见什么都新鲜的小姑娘了。她开始有自己的想法,开始不那么好掌控了,甚至可能想离开了。这时候,男人慌了。我花了700万,浇了12年的水,你说走就走?这不是白嫖我是什么?所以才会出现那个经典的场景,他把银行流水往桌上一拍,告诉警察,我被骗了。他忘了,这沓流水里的每一笔钱,曾经都被他叫做心意。
你们不觉得这逻辑很诡异吗?在一起的时候是心意,分手了就是诈骗。同一个行为,同一个人,同样的转账记录,就因为关系的状态变了,性质就完全变了。这就好比你给朋友送了个礼物,后来你们闹掰了,你跑去派出所说人家诈骗你一个礼物。警察会立案吗?但涉及到700万,事情就不一样了。
我们再来看看这700万到底是个什么概念。12年,700万,平均下来一年将近60万,一个月5万块钱。对于一个航空公司的金牌教练来说,他养得起。但这笔钱是怎么花的?学费,那是正儿八经的教育投资。零花、包包,这是恋人之间的赠与,甚至是维持这段关系的基本开销。最关键的是,他们还一起盘了个小店。开店是什么?是共同经营,是合伙做生意。这里面就有投资款,有经营流水,有盈利分成,甚至有亏损共担。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男朋友给女朋友花钱的问题了,这已经涉及到共同的经济实体。
问题就出在这里。如果这是一笔投资,那么投资失败的风险谁来承担?如果这是赠与,那么赠与完成之后还能往回要吗?法律上,除了附条件的赠与,比如彩礼,其他的一般赠与是很难要回来的。他现在的路径是刑事控告,说她是诈骗。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难度在哪?他得证明她从第一天开始就是为了骗他的钱,这12年的感情、共同生活、开店经营全都是演戏。你让任何一个旁观者来判断,12年,40岁到52岁,18岁到30岁,一个女人人生中最黄金的12年,全搭进去了,你说这是演戏?
这就不得不提另外一个残酷的话题。女人的青春,在法理上不值一分钱。你付出12年,法院不会判给你一分钱青春损失费。但是男人的700万,有银行流水,有转账记录,白纸黑字,想追回来,法律途径就摆在那里。所以你会看到一个非常荒诞的局面,一个52岁的男人,可以用诈骗罪这个武器,试图把12年里花掉的钱全部要回来。而那个30岁的女人,除了这一身说不清道不明的骂名,什么都没有。她的12年,在男人的算盘里,已经被折现成了700万,现在他要连本带利收回去。
有人说这是大快人心,对付捞女就应该用法律武器。但你们仔细品一品,一个18岁的小姑娘,跟着一个比自己大22岁的男人,没名没分,同居12年,一起开店,给他打了120多万回去,最后被送进审讯室。你说她是捞女,她捞了啥?捞了一身骂名,捞了一个诈骗犯的头衔,捞了12年回不去的青春。真正的捞女是什么操作?三个月换一个目标,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绝对不跟你产生任何深度的绑定。她倒好,一绑绑了12年,还跟你一起开店,这不是捞女的作风,这是想过日子的人才会干的事。
我们再换个角度看这个52岁的男人。他报警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是我被骗了?还是我觉得亏了?这里面有一个非常微妙的心理活动。如果这个女人一直跟着他,伺候他到老,这700万就是爱情的投资,花得值。但如果这个女人要离开,要开始自己的人生,这700万就瞬间变成了一笔失败的买卖,他必须止损。这种心态,不就是把感情当项目来运作吗?前期投入,期待回报,一旦项目要黄,立刻启动风控程序,把损失降到最低。可感情不是项目,人也不是资产。你把一个人当资产一样折旧了12年,最后想按照诈骗来报废处理,这个算盘打得是不是太精了?
这里还有一个细节特别耐人寻味。他们是一起开店的。开店是什么概念?营业执照上写的谁的名字?日常经营是谁在管?收入进谁的账户?这些全都是关键问题。如果店是两个人一起干起来的,那女的就不是单纯的消费者,她是创业者,是经营者。她的劳动付出怎么算?她这12年管理店铺的精力投入怎么算?她作为合伙人应该分得的利润怎么算?这些全都不在男人的700万账单里。他只算他给出去的,不算她带回来的,也不算她付出的。这哪里是报警,这是单向清算。
这件事在网络上引发这么大的争议,是因为它戳中了太多人的痛点。现在很多人谈恋爱,尤其是年龄差距大、经济实力悬殊的关系,钱怎么给,怎么花,分手了怎么办,就是一笔糊涂账。给钱的时候你好我好大家好,从来不提借条的事。分手的时候翻脸不认人,每一笔转账都恨不得标上借款或者诈骗。这里面到底有没有感情?还是说从一开始就是一场心照不宣的交易?如果是一场交易,那么12年的陪伴到底值多少钱?这个定价权在谁手里?
法律当然会给一个说法,但法律只能解决钱的问题,解决不了人心的问题。法官可以查清楚700万和120万的差额,可以审查是否构成诈骗,但法官查不了这12年里,她有没有在深夜给他煮过一碗面,有没有在他生病的时候照顾过他,有没有一起为了那个小店起早贪黑。这些在法律上叫无证据事实,不存在。可恰恰是这些不存在的东西,才是一段关系真正的骨架。
这笔烂账,从一开始就没算清是情债还是钱债,最后当然只剩下一地鸡毛。男人觉得被骗了,女人觉得被毁了,网友分成两派吵得不可开交。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当你开始用计算器来经营一段感情的时候,这段感情离爆雷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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