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国人大等
2026年6月23日,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
一句话概括它的分量:这是这部法律自2000年施行以来,第一次全面修订。
6章79条,新增11条。国家发改委在说明中明确:此次修订的目标是"防治腐败、破除隐性壁垒、强化技术创新、改进评标标准"。对建筑行业从业者来说,每一条都和饭碗有关。
今天不逐条解读,我们先挑三个和你日常经营关系最大的变化来讲,最后再聊一个被大多数人忽略的机会。
一、"最低价中标"被戴上紧箍咒
这是此次修法最重磅的变化,没有之一。
修订草案第四十四条明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注意那个"一般"——它不是完全取消最低价中标,但把适用范围大幅收窄了。今后,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评标时必须综合考量投标人的能力、资信、业绩、方案,"突出技术因素"。
更狠的是第四十五条:投标文件如果包含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说明其合理性——说不清楚的,直接否决投标。
这条的意义在于:它从制度上切断了"低价抢标→偷工减料→扯皮索赔"的恶性循环。
对企业意味着什么?拼价格的打法正在失效,技术能力、履约记录、全生命周期成本考量将成为新战场。手里有真实业绩、有技术团队的企业,在这轮修法中其实是受益者。
二、信息透明化:从"能藏就藏"到"全程可追溯"
修订草案在信息公开上加了多道"紧箍":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必须提前发布招标计划——不能再"今天挂网,后天截标";
- 中标结果、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的主要理由,全部强制公开;
- 招投标资料保存期限从5年延长到至少15年
- 定标过程全过程记录、可追溯管理
再加上评标专家终身负责制的写入——这届修法传递的信号非常清晰:阳光化,没有回头路。
对做招投标的人来说,这意味着暗标评审、远程异地评标将加速铺开,凭关系和信息的"信息差生意"空间会越来越小。但反过来,谁能更快获取全面、准确的标讯信息,谁就在新的透明市场里占了先手。
三、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条:技术赋能入法
在诸多"重磅""严厉""重罚"的标题中,修订草案第八条很容易被一笔带过。但在我看来,它对行业的改变可能比罚款提标更深远。
原文是这么写的:
"国家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推广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技术手段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应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推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人工智能"第一次被写进了招投标法。
这意味着什么?电子化交易不再只是"把纸质标书变成PDF上传",而是要从信息聚合、智能匹配、风险预警到评标辅助,全链路用技术重构一遍。
大标(特别是央企、省级平台的项目)的电子化已经走得比较靠前了。但有一个巨大的断层:那些400万到3000万的中型项目,技术触达还远远不够。
中型项目的"信息鸿沟":法律要求透明,但谁来帮你看见?国家发改委《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显示,2025年全国各地发布招标计划22.9万件,中标企业总数超68.9万家,民营企业中标项目数量占比达76.2%。市场体量巨大,但信息获取的便利度却天差地别——大标(尤其是亿元以上级别)集中在省级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搜索方便、信息充分。
但400万-3000万这个区间的项目呢?
它们分散在全国成百上千个地市、区县的交易平台里——有些在政府采购网,有些在国企官网,有些甚至连RSS订阅都没有。公告格式不统一、关键词检索不智能、更新频率不稳定。
结果是:法律在推透明化,但"看得见"本身就成了门槛。
这正是我们做"建设通AI标讯"的出发点,把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国企采购平台实时聚合标讯。
主要聚焦400万-3000万这个"黄金区间":体量适中、竞争适度、利润空间真实。覆盖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公路交通、装修装饰等多个领域。
不仅可以按地区、金额、行业、资质类型,多维度组合筛选;关键词模糊检索;还能按招标人类型(政府/国企/民企)分类浏览。
附:本次修法核心变化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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