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洁梅,现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广东省检察业务专家、广东省十佳公诉人、广东省公诉标兵、广东省检察系统第九次“双先”表彰先进个人、广州市法治先锋。
贯彻高质效办案理念
她成功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大要案。承办的马某某走私、贩卖毒品案入选最高检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洪某华、王某英贩卖毒品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首批自行补充侦查典型案例;兰某甲、兰某乙抢劫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陈年命案典型案例;古某某、卢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入选《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办案指引》以及全国检察业务“十大业务教材”《重罪检察业务》;谢某青故意杀人、贪污案获评第三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指导办理的谢某某抢劫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审查逮捕案例”。
以理论创新反哺办案实践
她先后执笔或主持7个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和省市理论研究课题并顺利结题,研究成果多次在全国重罪检察实务等征文及论坛中获奖,多篇调研文章在《中国检察官》《检察日报》等发表。
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
她先后担任最高检第十一、十六批及十七批巡讲支教团讲师,获聘广东省检察官学院兼职教师和广州检察领跃青训营特聘教练,研发课程先后获评广东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微课程一等奖,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首批示范性课程,以担当奉献传承检察薪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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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参与普法宣传和社会治理
她积极参与市检察院联合广州市妇联、广州市民政局开展的“检爱同行”“送法进养老院”普法讲堂系列活动,推动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维护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经验成效获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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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姜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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