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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纠纷中告谁是难题,告错会添不必要麻烦。刘彬律师经验丰富,以其参与的王某工亡案为例,虽仲裁仅判人力公司赔偿,但法院最终判人力公司和物业公司连带赔偿。建议纠纷发生时,将派遣和用工单位一并告上,保障权益。
"刘彬律师就职于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在郑州地区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处理合同和劳动方面的纠纷。他执业期间获得过京师劳务纠纷专业领域奖、客户满意奖、文书规范奖等,还在2025年获郑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裁判规则与评析”三等奖,在劳动纠纷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下面通过他参与的一个真实案例,看看在劳务派遣纠纷中该如何正确选择被告。
王某与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随后被该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到某物业公司工作。然而,在工作期间,某人力资源公司并没有为王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而某物业公司对此也是明知的。不幸的是,王某在工作期间因心源性猝死,后来被认定为工亡。王某家属为了争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向郑州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某人力资源公司向王某家属赔偿丧葬补助金3813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8240元。
但某人力资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这时,刘彬律师作为某物业公司的代理人参与了诉讼。刘律师提出,王某是某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动者,按照规定,该公司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可现在某人力资源公司没有缴纳,这才是导致王某无法从工伤保险待遇基金取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根本原因,所以某人力资源公司应当承担赔付责任。某人力资源公司要求某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事实情况。
同时,刘律师还指出,某物业公司与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里明确约定,劳动者的社保费用由某人力资源公司承担。现在某人力资源公司没有按照约定为王某缴纳工伤保险,导致了这起纠纷的发生,某人力资源公司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个案子里,王某家属、某人力资源公司和某物业公司对于赔付项目及数额并没有争议,但是对于责任承担主体的问题,三方的分歧却很大。刘彬律师考虑到实际情况,建议某物业公司调解结案,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也能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可惜的是,调解并没有成功。
最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某人力资源公司和某物业公司连带支付丧葬补助金3813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8240元。而且三方都没有提起上诉,这也说明法院的判决是合理公正的。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王某家属一开始基于劳动关系只对某人力资源公司申请仲裁,从法律关系和责任承担的角度来看,这样做并没有错误。但是,为了保障生效文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也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诉讼麻烦,刘彬律师建议,如果在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发生了纠纷,最好把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一起作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这样做能让责任更加明确,也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回到劳务派遣纠纷该告谁的问题,答案已很清晰。虽然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把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一并告上,是一个更明智的选择。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像刘彬律师这样专业的律师和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无疑是值得大家信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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