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杨静菩
一篇表示“听劝”的公众号文章,让深圳地铁火了。
最近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吐槽,认为深圳地铁站内部分广告“色彩高饱和度”“视觉轰炸”,让人“逃无可逃”。7月15日,深圳地铁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听劝!马上改!”,一时间受到热议。
![]()
深圳地铁坦言,过往广告管理重点聚焦内容合法合规,忽略了色彩搭配、铺设密度、整体视觉舒适度等公共审美细节,已启动全面优化。
这场源于通勤日常的吐槽,看似只是一次广告投放的“翻车”,实则反映出当下城市公共空间商业化运营的普遍痛点。当商业价值被凌驾在公共属性之上,谁来为市民的体验感负责?
现代商业社会,商家付费打广告本无可厚非。但地铁场景不同于户外,在开放空间中,行人可以自主避开视线;而地铁站是相对封闭的公共空间,乘客别无选择。早晚高峰被挤在车厢里,眼前就是一面高亮LED广告屏;进出站以及换乘时,随处可见都是广告立柱。这不是“观看广告”,而是“被广告包围”。高饱和度、高密度的视觉轰炸,实际上已构成对市民视觉权的侵犯。
当广大乘客日益增长的审美意识与“简单粗暴”的广告宣发之间不够匹配,矛盾就产生了。
地铁运营方的苦衷不难理解。城市轨道交通对财政补贴依赖度高,广告收入是弥补运营亏损的重要来源。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数据,2025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1.3万公里,其中地铁运营线路可达1万公里,业务亏损普遍存在。经济压力下,广告资源被极致开发,成了各城市地铁理所当然的选择。
虽然涉事广告没有违规,但在封闭的公共空间中,公共设施的管理标准停留在“合法合规”底线显然不够用,应上升到“不影响公众情绪”的高度。这种密集的、包围式的广告投放,是对公共属性的漠视——商业利益不能以牺牲公共空间的舒适度为代价。
深圳地铁并非孤例,一些其他城市地铁也有类似的争议:广告越来越密、越换越大,色彩更是被高饱和、大面积的红黄蓝充斥。每一次广告位的凸显,都意味着对乘客视觉体验的进一步忽视。
地铁广告只是一个切面。放眼国内城市公共空间,“审美掉线”的现象比比皆是。
从景区里色彩杂乱的灯光造景,到网红街区遍地复制的“我在XX很想你”的路牌,再到街道两侧风格割裂、字体混乱的商铺招牌,有网友将这些统称为“审美霸凌”:不是某一处设计出了错,而是整个空间环境中,很少真正把“好看”当成一件正事来对待。
这背后是城市公共美育的长期缺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城市建设优先功能与效率,“美”则被认为是锦上添花的选项。一条街道的招牌该用什么字体、什么颜色,一个地铁站的广告该以什么方式设计排布,长期以来缺乏系统性的审美标准和公众参与。
其实公共空间完全可以平衡商业、功能与美学。广告是一门商业语言,某种程度上,甚至是商业活动与艺术表达结合的产物。它既有商业实用价值,也该有不错的公共审美价值。
例如,西安地铁15号线皇子坡站,以“深站赴星河”为设计理念,用弧形穹顶和星空光影打造了一座"地下航天馆"。该站点凭借独特的空间美学吸引市民、游客专程打卡,显著拓宽客流来源。地铁站的“网红”效应直接带动了周边商业。可见,美学并非商业运营的对立面,反而能成为更高层次的竞争力。
深圳地铁此次“听劝”整改,网友当然可以叫好。它为公共空间的运营管理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样本:出了问题不回避,快速响应市民诉求。但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能否在整改之外,建立一套将审美纳入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不只是被吐槽了才去改,而是从一开始就将公众的视觉感受、出行体验纳入日常建设的考量。
说到底,公共空间是全体市民的,不能仅用来做盈利考量。地铁广告可以商业化,但完全可以用不那么讨嫌的方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