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投毒谜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下称“北京市检一分院”)副检察长张际枫带队出庭支持公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评议组全程旁听庭审,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并参加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同时,来自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检一分院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北京市公安机关和法院的相关人员旁听庭审,北京各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干警通过视频同步观摩。
“选择这样一个少见的、有挑战、有难度的案子进行评议,反映了北京市检察机关的勇气和底气”“这个案子办案难度非常大,庭审对抗性很强,甚至可以说惊心动魄”……由于案件疑难复杂,被告人王某甲始终拒不认罪且在庭上情绪激动、大吼大叫,辩护人亦作无罪辩护,长达6小时的庭审充满不确定性和激烈对抗,让每一位评议组成员在评议环节直言“印象深刻”“可圈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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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多项罪名证据一体构建
2025年6月底,家住北京的毛某某因身体不适入院治疗,被检出秋水仙碱中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毛某某的岳父王某甲得知毛某某中毒的情况后离家藏匿,并在王某乙(王某甲与前妻的儿子)、刘某某的帮助下继续逃匿,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经查,毛某某家中冰箱内的芝麻花生酱里检出秋水仙碱。王某甲曾在网上搜索并购买秋水仙碱。
庭审中,王某甲自述购买秋水仙碱是为了治疗自身偏瘫,并非为了投毒。
“秋水仙碱的确可以作为药物,但是入药含量极低且需严格遵循医嘱。你所购买的10克纯度为98%的秋水仙碱,剂量可以毒死上千人。如果你自己内服外敷的话,如何还能在庭上和我们安然对话?”公诉人从王某甲购买秋水仙碱的用途、购买时采取的隐蔽措施、购买的纯度和剂量入手,打破其用于治病的狡辩。
据了解,该案中投毒手段隐蔽、无直接证据,被告人王某甲始终作无罪辩解,被害人毛某某与其无表面的恩怨瓜葛,犯罪行为需依靠间接证据予以证明,事实认定面临较大挑战。为此,公诉人通过沉稳有力的迂回递进式讯问、可视化出示9组关联证据、运用专业知识回应毒物鉴定质证争议、立足法理与常理开展排他性法庭辩论等,完整还原被告人虚构身份购毒、假意购房踩点、私配被害人家门钥匙等预谋行为,及其为规避婚姻财产纠纷作案、案发后潜逃隐匿的投毒人核心特质,构建了完整的证明体系和证据链条,有效指控了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
除了故意杀人,检察机关还指控王某甲诈骗现任妻子。公诉人指出,王某甲编造虚假事由诱骗被害人转账,被害人系陷入错误认知后交付财物,并非自愿赠与。通过甄别二人婚恋期间的正常财产往来与王某甲虚构事实骗取的款项,依法认定涉案款项为诈骗犯罪所得。
对于涉嫌窝藏罪的王某乙和刘某某,检察机关经庭前会议促成认罪认罚,在庭审中确立法理优先、兼顾情理的指控基调,明确“亲情不能免责”,认定王某乙帮助重大犯罪嫌疑人逃匿属情节严重,同时认可其出于亲情、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的情节,将亲属关系纳入酌定从宽情节,与全程认罪认罚的刘某某形成合理量刑梯度。
评议组“深度扫描”提出优化建议
当日下午,6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最高检第四评议组立即对该案开展评议,对出庭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深度扫描”,既充分肯定出庭公诉工作成效,又把脉问诊、对症施策,就进一步优化提出具体建议。
评议组组长、河北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智慧对该案的出庭效果给予充分肯定,直言庭审过程惊心动魄、令人印象深刻。她指出,今年是出庭评议工作的深耕之年,本案系重大命案且属“零口供”案件,公诉团队办案水平高、综合履职到位,庭前准备工作细致周密,文书制作规范。面对情绪激动的被告人,公诉人讯问妥当且富有技巧,是本次出庭的一大亮点。“举证质证阶段可考虑将案件涉及的人物关系一并纳入多媒体示证体系,以增强出庭示证效果。对于被告人当庭提出的疑问,公诉人可以梳理归纳,着重揭示被告人辩解的不合理之处。”
“本案审查报告事实梳理全面翔实、证据审查严谨扎实,证据与事实之间逻辑闭环完整、链条清晰。公诉人精准把握‘零口供’案件争议焦点,同时具备良好的类案检索思维与办案规范意识,契合高质效办案工作要求。”评议组成员、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盛常红建议,在后续庭审讯问环节,公诉人可精准捕捉被告人供述中的逻辑漏洞与前后矛盾之处,通过精准示证、适时追问、层层递进的讯问方式,有效戳破被告人的虚假供述,全面强化庭审指控力度。
评议组成员、天津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陆旭表示,针对案件证据体系构建难度大、庭审对抗性强等难点,公诉人出色完成了出庭工作。他从文书制作、审查报告等入手,建议在审查过程中对被告人辩解予以专门论证、针对性分析,同时可按照时间线梳理证据以深挖犯罪动机。
评议组成员、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高贝谈到,公诉团队庭审准备充分、配合默契,建议未来可以就此类庭审情况如何开展法庭讯问进行专题调研,总结提炼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检察日报、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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