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由典型案例分享汇与北京市国达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最高检最新《审查逮捕/起诉质效标准》下的律师有效辩护”分享研讨会圆满举行。研讨会聚焦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旨在深入探讨两项质效标准对刑事辩护实务的影响与应对策略。研讨会汇聚了来自北京市多家律所的资深刑辩律师、前检察机关工作者及法学理论研究学者,与会嘉宾均长期深耕刑事司法实务一线。声驰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潘熠律师受邀参会,并作题为《从两个质效标准探讨必要、适当、合理的考核指标》的主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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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熠律师在主题分享中,结合自身丰富的检察工作经历与刑事辩护实务经验,对两项质效标准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解读。在逮捕质效标准部分,潘熠律师结合《逮捕质效标准》第二十三条关于办案质效不高的九种情形、第二十四条关于不合格逮捕案件的四类情形、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四条关于不捕案件质效不高与不合格情形的具体规定,深入剖析了事实认定瑕疵、证据审查标准、刑罚条件把握、程序规范履行等核心问题,为律师开展不捕辩护提供了清晰的规则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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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质效标准部分,潘熠律师围绕《起诉质效标准》第二十一条关于起诉案件质效不高的十三种情形、第二十二条关于不合格起诉案件的七类情形、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六条关于不起诉案件质效不高与不合格情形的具体规定,就事实认定瑕疵、法律适用准确性、量刑建议适当性、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涉案财物处理等实务难点进行了细致梳理。潘熠律师从自身办理的大量刑事案件出发,就“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认定标准、罪名变更的程序要求、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的把握等具体问题提出了专业见解。
此外,潘熠律师还就律师参与质效评价的路径、审查逮捕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规范落实、被害人谅解在审查逮捕中的考量、听证程序的实质作用等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潘熠表示,两项质效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检察业务管理方式从过于注重数据管理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转变。对于刑事辩护律师而言,两项标准细化检察机关办案规范的同时,也为辩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对标依据和说理抓手,为参会同仁提供了具有操作性的实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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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场分享历时三个半小时,内容丰富翔实、案例鲜活生动。参会嘉宾围绕两项质效标准对刑事辩护实务的影响展开了深入交流与讨论,充分展现出刑事辩护从业者在经典案件办理与刑事辩护服务中的专业素养与敬业态度。
声驰律师事务所近年来持续关注刑事领域前沿法治研究和新修法规,积极组织、参与各类专业研讨活动,“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致力于推动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此次潘熠律师受邀参会并作主题分享,不仅体现了声驰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与理论素养,也彰显了声驰律所积极参与行业交流、推动刑事辩护专业化发展的责任担当。声驰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严谨专业、勤勉尽责、诚信尚法”的服务宗旨,不断提升刑事辩护法律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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