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已正式施行。如果说无人机的规模化应用是低空经济的上半场,那么以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为核心的载人低空交通,就是决定产业天花板的下半场。作为深耕低空经济法治与刑事合规的从业者,周骏律师始终认为,eVTOL商业化的最大瓶颈从来不是技术迭代,而是制度供给——上位法依据缺失、适航路径模糊、运营规则空白,让千亿级的城市空中交通赛道长期停留在“示范试飞”阶段,资本与产业始终面临政策变动的底层不确定性。
本次修法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为载人新型航空器预留了完整制度接口,从分级适航、空域融合到运营监管完成了顶层法治框架的搭建,标志着我国eVTOL产业正式从“技术验证期”迈入“商业化合规落地期”。厘清新法框架下的适航取证路径与运营合规边界,是所有赛道玩家必须先答好的法治命题。
PART.01
立法底层转向:告别“套用旧规则”,迎来新业态专属制度供给
在本次修法之前,我国eVTOL的合规始终处于“借壳”状态:没有专门的适航标准与运行规则,只能参照传统直升机或通用航空的规则类推适用。传统民航适航体系建立于燃油动力、有人驾驶的时代,审定逻辑重、周期长、成本高,完全无法适配eVTOL电动化、智能化、分布式推进的技术特征,也跟不上产业快速迭代的节奏。企业要么在试点政策下小范围试飞,要么面临“产品造出来却拿不到合法身份”的尴尬。
本次修订从根源上扭转了这一局面,核心是完成了两次立法理念的升级:
其一,确立“基于风险的分类分级适航”法定原则,不再用同一套标准约束所有航空器。新法第26条明确引入设计认证系统制度,将监管重心从单一产品型号审批,前移至设计生产体系的能力认证,为技术迭代快、产品型号多的eVTOL企业松绑。
其二,将新型低空飞行器纳入空域管理的法定范畴,明确空域划分应当适配低空经济新业态需求,为eVTOL与传统通航、无人机的融合飞行预留了法律空间,彻底结束了载人低空飞行“空域无依据、航线无规划”的历史。
本质上,这是一次对新兴产业的“法定确权”:eVTOL不再是民航体系的“例外补充”,而是具备独立法律地位的民用航空器品类,拥有专属的适航、运行与监管规则。这一上位法定位的变化,是整个赛道商业化最核心的制度红利。
PART.02
eVTOL商业化的四大法治突破:从“能飞”到“能商用”
新法搭建的制度框架,系统性破解了制约eVTOL商业化的四大核心痛点,让城市空中交通从概念走向落地具备了完整的法治支撑。
(一)适航取证:体系化认证替代单品审批,迭代效率大幅提升
适航证是eVTOL商业化的入场券,也是过去最难突破的壁垒。新法重构的适航体系,从三个维度降低了取证门槛、提升了迭代效率:
设计保证系统授权:企业通过设计保证系统认证后,可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完成设计小改的合格判定,无需逐次向民航部门报审。这对技术快速迭代的eVTOL行业意义重大——过去一次设计改动就要重新走审定流程,如今企业可在体系内快速优化,产品迭代周期大幅缩短。
分级审定路径清晰:针对不同载重、不同运行场景的eVTOL,匹配差异化的审定标准。载人场景严格守住安全底线,无人货运场景适度简化要求,避免用载人级标准过度约束物流类产品,实现安全与效率的平衡。
全生命周期溯源法定化:配合唯一产品识别码制度,从设计、生产、运营到维修形成完整追溯链条,既满足监管要求,也为企业的产品迭代、安全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2026年初首张依据新法框架核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落地,已经验证了这套体系的落地效率。可以预判,未来2-3年将迎来eVTOL适航取证的密集落地期,率先完成体系认证的企业将占据先发优势。
(二)空域运行:融合空域法定落地,常态化飞行成为可能
过去eVTOL试飞只能在封闭试点区域内开展,无法形成常态化航线,商业价值大打折扣。新法确立的300米以下低空空域分层管理框架,为eVTOL的常态化运行提供了法定空域基础:
120-300米低空管制空域,专门适配中低空载人飞行与工业级作业,配套简化报备机制,常规航线可实现长期备案、常态化飞行;
全国统一低空飞行监管服务平台的法定建设要求,为eVTOL与无人机、传统通航的融合飞行提供了技术支撑,可实现动态航路规划、冲突预警与统一调度;
地方政府可依法划定低空飞行走廊、布局垂直起降场,城市空中交通的航线网络建设有了上位法依据。
这意味着,eVTOL的运行场景将从“封闭园区试点”拓展到“城市跨区通勤”,低空旅游、城际接驳、应急救援等场景的商业化闭环将快速跑通。
(三)运营准入:简化资质逻辑,适配规模化运营需求
针对载人低空运营的特点,新法优化了通用航空的准入逻辑,避免用传统重运输航空的标准过度约束新业态:
简化经营许可与运行合格审定的衔接流程,针对低空短途载人、空中游览等场景优化审批要件,降低企业的资质获取成本;
明确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边界,将合规重心放在运行安全管理体系上,而非僵化的人员、设备数量要求;
为自动驾驶、远程操控等新型运行模式预留了制度空间,适配eVTOL未来的智能化发展方向。
(四)责任闭环:配套风险分担机制,破解载人场景赔偿难题
载人飞行的核心痛点是责任风险高,一旦发生事故,企业可能面临天价赔偿。新法配合《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了“强制保险+企业主责+民事赔偿”的责任闭环:
载人类低空飞行器纳入强制责任保险范畴,投保作为运营审批的前置条件,事故后优先由保险赔付,隔离企业直接风险;
明确生产、运营、地面保障各方的责任划分,避免事故后权责不清、推诿扯皮;
配套梯度化的惩戒机制,区分技术故障、管理失职、故意违规的不同情形,实现过罚相当,避免一次事故就压垮一家创新企业。
PART.03
窗口期eVTOL企业的合规卡位策略
制度红利的窗口期有限,行业格局的定型往往只在两三年之间。对eVTOL企业而言,当下不能只埋头搞技术研发,必须同步推进合规布局,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合规优势。
第一,适航前置,同步研发与审定。摒弃“先做产品再取证”的传统思路,从产品设计阶段就引入适航团队,对接民航审定部门的技术标准,用设计保证系统的思路搭建研发体系。前期多投入一份合规成本,后期就能节省数倍的取证时间。
第二,场景先行,用半封闭场景积累数据。优先落地低空旅游、应急救援、园区通勤等半封闭场景,在相对可控的环境下积累运行数据与安全经验,既可以快速实现商业变现,也能为后续城市常态化运行的资质申请提供数据支撑。
第三,绑定基建,卡位垂直起降场资源。主动对接地方低空经济规划,参与垂直起降场、低空飞行走廊的布局与建设。低空基础设施是稀缺资源,提前锁定核心点位,就等于提前锁定了未来的航线运营权。
第四,风险闭环,搭建合规+保险的安全网。载人场景的刑事与民事风险远高于无人机场景,必须从一开始就搭建全流程合规管理体系,搭配足额的商业保险与强制保险,形成完整的风险对冲机制,避免一次事故终结整个企业。
PART.04
独到观察:eVTOL的竞争终局,是标准话语权的争夺
很多企业认为eVTOL的核心竞争是技术与续航,但从法治视角看,赛道的终局竞争是标准与规则的话语权。
当前,eVTOL的适航标准、运行规范、安全要求仍在细化过程中,新法只搭建了顶层框架,大量实施细则与技术标准尚未落地。头部企业如果能深度参与行业标准、审定规则的制定,将自身的技术路径与实践经验转化为法定标准,就能建立最高维度的竞争壁垒——后来者不仅要追赶技术,更要适配你制定的规则。
同时必须警惕的是,载人场景的安全红线远高于无人场景。任何一次安全事故,冲击的都不只是一家企业,而是整个公众对低空载人交通的信任。对eVTOL企业而言,合规不是发展的刹车,而是量产商用的前提;安全不是成本项,而是企业的生命线。
小结
新《民用航空法》的正式施行,为载人低空经济打开了法治的闸门。从技术验证到商业落地,中间隔着完整的合规体系与制度生态。万亿级的城市空中交通赛道才刚刚起跑,最终能跑通商业化的,一定是那些既懂技术创新,更懂规则布局的企业。
低空的天幕之下,属于eVTOL的时代,正随着新法的施行徐徐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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