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喜日子,20岁的女孩去给闺蜜当伴娘,结果被一群人塞进被子里往天上抛。
第一次抛了,第二次再抛——没人接。
她重重摔在地上,腰椎爆裂骨折。
九级伤残。
这不是段子,是真事。
2023年10月4日,河南汝阳。王某和李某办婚礼,20岁的张某是新娘子李某的好朋友,高高兴兴来当伴娘。
新郎把新娘接回婚房,俩人临时有事出去了。婚房里只剩下张某,还有新郎的一帮兄弟。
接下来发生的事,张某事后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王某丙把她从柜子里拽了出来,她吓得藏到门后,王某丙又把她拖出来,拽到床上。然后一群人用被子把她裹住,一人扯一个被角,往上抛。
新郎的姑姑在门口喊过别闹了,没人听。
抛第一次,接住了。抛第二次,失手了。
人从被子里飞出去,砸在地上。当场就动不了了,是伴郎胡某把她背下楼的。
送医院一查:腰椎L1椎体爆裂骨折,椎管里有骨性占位。住院18天。
2024年8月,司法鉴定出来——九级伤残。
对一个20岁的姑娘来说,这根骨头断得不只是身体。是走路、弯腰、以后能不能正常干活的底气。
她找新婚夫妇和那帮婚闹的人商量赔偿。新郎王某倒是拉了个群,让大家凑钱,两次凑了一万七千多。但这点钱跟九级伤残的账单比起来,根本不够。
谈不拢。张某把新郎新娘,外加9个参与婚闹的人,全告上了法庭,索赔27万。
法庭上,有些人的辩词挺有意思的——说只是开玩笑,说没参与,说凭什么要我赔。
但法官不认。
法院认定:张某从头到尾没任何过错。她是被邀请来的伴娘,不是主动招惹事端的人。
关键是新婚夫妇。法院说得明白:你俩是婚礼的组织者,明知道当地有婚闹这种风气,却一点有效的制止都没做。你们得担责。
王某丙更跑不掉。张某咬死是他一次次把自己拽出来往床上拖,法院认定他过错最明显。
剩下那8个人呢?一个个都说自己没参与。但法院说,你们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没参与,那按规矩来——不能确定具体谁干的,所有人连带担着。
最后的责任划分是这样:新婚夫妇背40%,王某丙背20%,剩下8个婚闹者连带背40%。
算下来,各项损失224436.06元,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共判赔23万出头。新婚夫妇掏8万多,王某丙掏4万多,8个人加起来掏7万多。
钱已经在陆续履行了。
但说实话,23万能买回一根健康的腰椎吗?
有个细节挺戳人的:事发后新郎把当天在婚房里的人拉了个群,让大家凑钱。截图的聊天记录里有人一开始还想往下压数。后来大概是意识到事大了,才勉强凑了两笔。
从头到尾,所谓"闹一闹高兴",高兴的到底是谁?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风俗,不闹不热闹。
但风俗和恶俗之间有一条线——线这边是起哄热闹,线那边是别人一辈子的事。
近年婚闹翻车的案例不少。贵州有个新郎被婚闹摔成十级伤残,婚闹者赔了快五万。山东泰安一个16岁伴娘在婚礼上被十多个男青年猥亵,涉案者被判了一年多到三年不等。还有伴娘被强行搂抱、搜身,最后法院判闹事者赔礼道歉加8000块精神损失费。
法律的态度其实已经很明确了。
民法典第1165条写得清清楚楚:因为过错侵害了别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就得赔。婚闹从善意的玩笑变成了有危险性的动作,一旦出了事,法律不认"风俗"这个挡箭牌。
还有第1183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说白了就是——你拿被子把人往上抛,抛出去就要接得住。接不住摔了,别怪法律不给你面子。
这案子真正值得琢磨的地方,是把新婚夫妇也判了进来。
以前很多人觉得,婚闹是客人之间的事,主家管不着。但法院这次的逻辑很清晰:婚礼是你组织的,来的人是你请的,你明知道有这种风险,却没拦住,那你就得兜底。
这个信号放得挺响的。
以后谁再办婚礼,再有人说"不闹一下不像话",最好想想这个案例。23万的教训,能不能替你那位20岁的伴娘朋友扛住。
喜事变成官司的事,少一件是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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