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娘遭婚闹被抛摔致骨折 9人赔23万
一场抛摔,一生伤残:20岁伴娘婚闹致九级伤残,11人被判赔23万
大喜的日子,20岁的女孩好心去给朋友当伴娘,结果被一群人扔进被子里往上抛。第二次抛上去,没人接住。
![]()
她重重摔在地上,腰椎爆裂骨折,九级伤残。
事后她把新郎新娘和9名婚闹者一起告上法庭。近日,河南汝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新婚夫妇及9名婚闹者共计赔偿23万余元。
一、藏到门后,被拽出来扔到床上
2023年10月4日,河南汝阳,王某和李某举行婚礼。20岁的张某受新娘李某邀请,作为伴娘参加婚礼。
新郎王某的朋友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等人来到王某家庆祝。新郎把新娘接到婚房后,两人有事暂时离开。婚房里只剩下张某和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等人。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这场婚礼彻底变了味。
据张某指认,王某丙先是把她从柜子里拽了出来。她吓得藏到门后,王某丙又把她拽到床上。随后,张某被人塞进被子里,参与婚闹的人抓住被子角,把她往上抛。
第一次抛了,接住了。第二次往上抛的时候,没人接住。
张某重重坠落在地,当场无法动弹。伴郎胡某把她背下了楼。
据胡某后来作证,当时拉被子的一共有10个人参与。他在房间里亲眼目睹了全过程。“10个人只是个大概的数字,很多人都拉着被角站在床上,很挤。”
婚闹期间,新郎的姑姑曾经到门口提醒“不要闹”。但这句话,显然没能拦住任何人。
20岁,腰椎爆裂骨折,九级伤残。这几个词放在一起,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二、18天住院,九级伤残鉴定
张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次日转至另一家医院,确诊为L1椎体爆裂骨折,椎管内骨性占位,住院整整18天。
2024年8月7日,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张某构成九级伤残。
九级伤残意味着什么?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九级伤残对应的是“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中较为严重的等级。腰椎爆裂骨折往往伴随椎管内骨性占位,可能压迫神经,影响下肢感觉和运动功能。对一个20岁的女孩来说,这意味着她未来几十年的生活质量都可能因此打折——不能久坐、不能提重物、不能剧烈运动,甚至怀孕都会面临额外的风险。
事发后,新郎王某在微信上建了一个群,把当天在婚房内的人都拉了进来,商量凑钱给张某付医疗费。群里大致达成了一个意见:先按4万到5万元凑,王某承担40%,其他人共同承担60%。两次共凑了17416元,剩余6728.54元由王某支付。
但这些钱,远远不够。
三、法庭之上:谁在抵赖,谁在沉默
张某将新婚夫妇王某、李某,以及9名婚闹参与者一并告上法庭,索赔27万余元。
法庭上,多名被告辩称“只是开玩笑”“不应赔偿”。王某甲、王某乙等人都不承认参与了对张某的婚闹行为。
但法院没有采信这些辩解。
关键证据来自伴郎胡某。胡某是王某邀请的两个伴郎之一,也是张某的同学。他在法庭上作证称:“婚礼当天我在场,就在发生婚闹的房间床右边,王某丙把张某拉到床上,其他人就拉着被子角往上扔,拉被子的行为一共10个人参与。”
第二次庭审中,张某明确表示胡某没有参与婚闹,追加胡某为被告只是为了便于查明事实,不要求他承担责任。王某也证实,胡某当时在屋里,但没有参与婚闹。
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作为伴娘参加婚礼,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关键点在于新婚夫妇的责任。法院认为,王某、李某作为婚礼的组织者,在明知当地有婚闹风俗的情况下,未及时对婚闹行为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那9名婚闹者,虽然多人都不承认参与,但他们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参与。根据法律规定,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23万的判决: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最终作出了清晰的责任划分:
责任主体
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
新婚夫妇王某、李某
40%
婚礼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王某丙(直接拽人者)
20%
过错明显,直接实施侵权行为
王某甲、王某乙等8人
连带承担40%
参与婚闹但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
经核算,张某的各项损失共计224436.06元。
此外,法院还支持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王某和李某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扣除王某丙已付的2250元,王某丙实际赔偿42637.2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总计赔偿金额超过23万元。判决已陆续履行完毕。
这个判决逻辑其实很清晰——你不是动手的人,但你站在那儿拉着被子,你就是参与者。“只要伴娘明确拒绝或挣扎,行为人还强行操作,就构成了过错。一旦造成轻伤以上后果,赔偿责任跑不掉。”
五、婚闹不是玩笑,是侵权
这起案件,给所有把“婚闹”当玩笑的人敲响了警钟。
婚礼组织者有安全保障义务。新婚夫妇作为婚礼的组织者,对受邀宾客的人身安全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责任。明知当地有婚闹风俗,却没有提前制止、及时干预,就要为损害后果买单。
多人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跑不掉。当一群人共同实施危险行为,且无法确定具体是谁造成了伤害时,法律要求所有参与者承担连带责任。你不能说“我只是拉着被角”就免责——你拉着被角的那一刻,你就是共犯。
精神损害赔偿不是“额外”的。身体上的伤害可以用钱来赔,但心理上的创伤——那个被抛起来又重重摔下的瞬间、那段躺在病床上的18天、那个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事实——这些阴影会伴随她很久。法院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正是对这一点最好的回应。
六、伴娘不是道具,婚闹不是法外之地
“大喜的日子,闹一闹怎么了?”——这是婚闹者最常用的辩护词。
但法律不会因为“大喜的日子”就网开一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当婚闹行为从善意的玩笑演变为强制的、侮辱性的、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并造成了实际损害,就构成了法律规定的侵权过错。
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岁,本该是人生最美好的年纪。但对于张某来说,那个10月4日的下午,一群人的“热闹”,彻底改写了她的余生。
喜事不应变成官司,伴娘不是道具,婚闹再闹也不能拿别人的身体和安全开玩笑。
这起案件的判决,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婚闹”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当一群人围着一个20岁的女孩,把她塞进被子里往上抛的时候,有没有人想过——如果接不住怎么办?
没人想过。或者想过,但觉得“不会那么倒霉”。
但倒霉的事,偏偏就发生了。
23万的赔偿,买不回一个健康的腰椎,买不回一个20岁女孩本该拥有的无忧无虑的人生。而那些站在被告席上的人,大概也从未想过,一场“热闹”的代价,会如此沉重。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