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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付松(“追月数星”主理人)
最近这两天,“追月数星”连续发文关注包头王永明涉黑案,引发关注。
先说一下我为什么要关注这个多年前的案件?
原因主要是,该案头号人物王永明去世,而且,当庭被举报索贿30万的检察官李书耀,网传出狱后自杀。
文章发布后不久,我就接到家属电话,说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不想在伤口上撒盐,希望我删文。
我认为这不是简单的个人事件,当年该案轰动全国,我想公众有必要知道后续发生的事。而且作为媒体人,要做的是,了解事实,报道真相,所以就婉拒了。
昨晚的文章推出后,周立新律师给我发信息称,王永明涉黑案才开两天庭是不可能的,并且不应该是当庭判决的。
周立新律师是王永明涉黑案中被告人周永新的辩护人,他的话引起了我的警觉,我立即去查媒体当年对该案的相关报道,确认自己没有把时间搞混,并把截图发给周立新律师,他说去查一下记录。
过了一会儿,周立新律师回复说是他把时间搞混了,“开庭就是一天,第三天法院就判了。这相当于司法界的光速宣判了。”
王永明涉黑案,共有14人涉案。
检方指控,2000年左右,王永明在包头市东河区开办信息部经营货运信息业务,同时开始对外高利放贷,后陆续纠集周永新、石莉芳等多人参与。2003年后,王永明开设中运长江货运信息部,招募人员暴力讨债,逐渐形成一个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20年7月4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王永明等人涉黑案。
庭审冲突不断,但最为激烈的是7月11日。上午的庭审,发生徐昕律师与法警对峙的场面,引发舆情;下午,辩护律师当庭举报该案第一公诉人李书耀向被告家属索贿30万,导致庭审被迫中断。
随后,李书耀被查。
7月14日,王永明案中8名被告人的10名辩护律师先后和被告人、家属解除委托关系。
同年7月27日,经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指定,王永明案由乌海市乌达区法院审判。
2021年2月7日,王永明案在乌海市乌达区法院公开审理。
该案因公诉人多达18人,被周泽律师称之为“内蒙惊现十八罗汉公诉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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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在一篇博文里提到,检察官加检察官助理,都是从内蒙古各检察院抽调的精英。除了检察官助理是否可以在法庭上发言可能会有争议外,9名检察官作为公诉人,原则上都是可以对全案任何一名被告人进行指控,与任何一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对抗的。也就是说,法庭上可能出现9名公诉人怼一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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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万众瞩目中,王永明案的这次庭审却比较顺畅。
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开庭审理前,全案被告人已经自愿认罪认罚,并在辩护人参与、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天开庭至晚上9点30分,庭审宣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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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周立新介绍,该案庭前会议,充当司法掮客的孙郑也到庭了,“开始是把他和王永明等被告人同案审理的,我们律师先说此前在包头搞的认罪认罚,还有检察院单方给被告人做工作搞的认罪认罚,是因为被告人不懂法律,所以他们签的认罪认罚不公平,也不合法,却遭到孙郑当庭反驳。”周立新说,最后到开庭的时候,法院把孙郑分庭审理了。
2月9日,乌达区法院宣判,王永明等1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行贿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5年不等的刑罚,并对王永明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判决还提到,在王永明财产份额中为其预留300万元治疗费用。
宣判后,王永明等14人均未提出上诉。
周立新给笔者透露了一个细节,该案在乌达区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参与辩护的各律师事务所所属的司法厅局都派了人去坐镇监督,“有律师说看到过法院内部给参与开庭的这些法官检察官记功的材料,我们律师还打趣说,司法部也应该给我们也记个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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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周立新律师聊完,我躺着床上久久未眠,30多度的天竟冒出一身冷汗来。
一个14人的涉黑案,一天审完,“光速”的背后,原来有这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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