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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河南荥阳。
一场婚礼的照片里,李迎娣穿着洁白的婚纱,妆容精致,嘴角却抿成一条僵硬的直线。
身边是老实巴交的王惠明,一个只会修车的闷葫芦。别人谈恋爱送玫瑰,他只会实在地说:“买花浪费钱,不如喝碗胡辣汤。”
这话在旁人听来是踏实,在李迎娣耳朵里,却是无趣透顶。
她是被父母逼着嫁过来的。在纸箱厂打工时,她早就心有所属——那个能说会道、懂得哄她开心的吴敦才。
可吴敦才也是有家室的人。他妻子曾哭着找上门,求李迎娣放过这个家。李迎娣不听,她觉得吴敦才嘴里的“我不能做猪狗不如的事”是深情,却没看透那其实是推诿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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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第六天,李迎娣就憋不住了。
她跑去找吴敦才,像是要把这几天的委屈都倒出来。这桩婚事,在她眼里就是个应付父母的幌子。
纸终究包不住火。一次宾馆开房,被李迎娣的老同学撞见。同学碍于情面,转头告诉了王惠明。
老实人被彻底激怒了。回到家,他对着李迎娣一顿拳脚。
挨了打的李迎娣没觉得理亏,反而满心委屈地跑回吴敦才怀里哭诉。
吴敦才被这顿哭诉惹恼了,撂下一句狠话:“看我不弄死他。”
这句气话,成了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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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的一个深夜,吴敦才藏在暗处,抄起木棍,照着王惠明的后脑狠狠一下。王惠明连哼都没哼一声,直挺挺倒了下去。
杀了人,两人反而异常冷静。他们清理了地上的血迹,把尸体塞进袋子,连夜抛进了黄河。
为了瞒天过海,吴敦才还模仿王惠明的声音给家里打电话,压着嗓子说:“嗓子疼,出门办事,过几天回。”
电话那头,王惠明的母亲听出了不对劲。那是儿子的声音,却又陌生得可怕。
几天后,老两口报了案。警察上门,掀开客厅地毯,下面藏着擦洗不净的血痕;墙角缝隙里,还有喷溅状的血点。
证据直指枕边人。
李迎娣落网后,吴敦才也很快被抓。审讯时,他跟二哥通电话,语气平淡得像在说别人的事:“我身上有人命,把李迎娣的丈夫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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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郑州中院宣判。吴敦才死缓,李迎娣无期。
但最刺痛人心的细节,发生在宣判前。那时李迎娣已怀有身孕,孩子的父亲,竟然是那个被她害死的王惠明。
法律给了她缓冲,让她生下孩子后才收监。
2011年3月,监狱探视室。
满头白发的婆婆牵着两岁孙子的手,站在玻璃窗前。
李迎娣看到孩子,情绪瞬间崩溃,“扑通”跪下,哭着道歉。
可那孩子,看着眼前这个泪流满面的女人,眼神里没有一丝亲近,只有本能的恐惧。他一个劲往奶奶身后缩,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囔:“她不是我妈妈。”
婆婆死死拽着孙子,没看李迎娣一眼,只咬着牙说出那句带血的话:“看到你我就想起我儿子,你为什么非要把他弄死?”
那一刻,李迎娣伸出去想抱孩子的手,僵在了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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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案子看到最后,我心里堵得慌。
法律可以判决刑期,可以宽恕孕妇,却修补不了那个两岁孩子眼里的恐惧。
王惠明到死可能都不明白,自己那碗省下来的“胡辣汤”,怎么就喂出了这样的恶。
李迎娣嫌弃丈夫木讷,追求所谓的“真爱”,却把两个家庭的幸福和一条人命,连同自己孩子的未来,统统葬送在了那晚黄河的浊浪里。
这世上最无辜的,永远是那个什么都不知道,却要背负所有人罪孽活下去的孩子。
这事搁谁身上都受不了,换你是那个两岁的孩子,隔着玻璃看到那个“妈妈”,你会伸手吗?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引用:
《天网》 20140913 中国反家暴纪事 第二集 亲情之痛 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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