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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婚恋自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民法典》明确保护的刚性人权,更是维系中华民族共同体生生不息、世代绵延的血脉根基。在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中国,五十六个民族同属一个国家、共守一片山河、共有一个中华民族。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族人民血肉相连、血脉互通、命运与共,是立国之本、长治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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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长期以来,部分群体固守陈旧、落后、狭隘的宗教极端观念与封闭种族意识,以所谓教义戒律、族群传统、宗族规矩为由,人为设限、强行禁止、严厉阻挠本族群民众与汉族及其他民族自由通婚。父母胁迫子女、宗族打压婚恋、亲友道德绑架、圈层孤立通婚家庭、族群惩戒跨族婚恋行为,此类现象在部分地区长期隐性存在、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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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社会舆论长期将这类行为简单归结为“民俗差异”“信仰不同”“家族观念”,予以包容、纵容、淡化处理,这是极大的认知误区与治理偏差。以宗教身份、种族身份为由禁止、阻挠、排斥跨民族通婚,绝非民俗,绝非传统,其本质是狭隘排外、割裂族群、离间民族关系、破坏国家统一的反汉、反民族、反华、反国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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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历经五千年风雨而不散、不分、不灭、不绝,根本原因就在于持续不断的民族通婚、持续深化的族群交融、持续一体的文化共生。民族通婚是最彻底、最深刻、最稳固的民族融合方式,是消解隔阂、消融对立、消弭边界的天然纽带。千百年来,各族互通婚姻、杂居共生、文化互鉴、血脉互融,最终凝聚成兼容并蓄、多元一体的伟大中华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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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阻断各族与汉族通婚,本质上就是刻意割裂中华民族血脉、人为制造族群壁垒、主观固化身份对立。这种行为,从根基上破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源头上撕裂民族融合脉络,从底层瓦解国家大一统格局。它以小众狭隘、封闭保守的旧时代落后意识,对抗新时代民族团结国策;以族群私利绑架国家大义;以宗教藩篱割裂中华一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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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以信仰、种族、族群为名,限制公民婚姻选择权、剥夺婚恋自主权、禁止跨族通婚的行为,都涉嫌公然僭越国法、挑战国家制度、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
国法大于家法,国策大于习俗,人权大于教条。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婚姻自由不受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任何传统、任何信仰的干涉。一切干涉婚姻自由、暴力阻挠婚恋自主、强制阻断跨族通婚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危害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秩序、侵蚀国家根基的恶性案件,必须处以重罪、从严惩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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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战略高度审视,阻挠跨族通婚更是直接损害国家人口安全与民族永续发展大局。当前我国正处于提振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夯实人口根基的关键攻坚期,人口可持续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核心战略。封闭族群圈层、固化种族壁垒、限制婚恋选择范围,必然压缩生育基数、抑制婚恋活力、固化封闭社会结构、阻碍人口良性增长。
封闭必然衰落,交融方能兴盛。
人为制造族群隔绝、婚恋隔绝、血脉隔绝,就是阻碍民族复兴、透支国家未来、损害中华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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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彻底破除长期以来的包容纵容心态,必须彻底撕下“民俗传统”的遮羞布,必须对狭隘种族意识、极端排他信仰观念正本清源、亮剑严打。
全社会必须形成统一、坚定、不容动摇的明确认知:
凡是以落后宗教偏见、狭隘种族本位,阻挠各族与汉族自由通婚者,就是破坏民族融合、割裂中华民族共同体,实质就是反汉、反华、反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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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核心主线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底线是保障全体公民绝对的婚姻自主,新时代国家发展的刚需是稳固人口根基、激发社会活力。三者一体同源、密不可分。
为此,国家必须以严刑峻法兜底、以刚性法治立威、以制度利剑除弊。
对一切干涉跨族婚姻、胁迫婚恋选择、打压通婚家庭、制造民族隔阂的个人与小团体,一律依法从重追责、顶格处罚、公开震慑。彻底根除宗教教条凌驾国法、族群陋习绑架人权、狭隘认知阻碍国家发展的沉疴积弊。
华夏一体,不容割裂;国法昭昭,不容僭越;婚姻人权,不容剥夺;民族根基,不容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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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捍卫每一位公民的婚姻自由,坚决破除一切种族藩篱、信仰枷锁、圈层壁垒,坚决以法治刚性守护民族交融大局、稳固国家人口根基,方能让五十六族血脉永续、共同体意识根深叶茂,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万世不竭的血脉根基与国运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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