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466,证券简称:金科环境)于7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因其在2024年9月至2026年3月期间与唐山艾瑞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唐山艾瑞克”)发生关联交易时,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慧春、董秘陈安娜、时任监事连菲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一并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2024年9月至2026年3月期间,唐山艾瑞克与金科环境构成关联关系。在此期间,双方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发生关联交易2158.77万元、4684.91万元、1111.69万元,三年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达7955.37万元。北京证监局指出,金科环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报告。
据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自查发现。金科环境在公告中表示,该关联交易系子公司金科智水(唐山)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水唐山”)向唐山艾瑞克收取的项目运营服务费,相关交易模式、定价依据及预计金额在2019年已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并在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关联关系的形成系因公司补选连菲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而被动产生,且在唐山艾瑞克成为关联方前后,智水唐山收取的运营服务费单价未发生变化,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于2026年6月19日在相关监管问询函回复公告中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
在关联交易补审议方面,金科环境已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子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7月4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
金科环境表示,收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北京证监局要求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严肃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报送书面报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收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年份关联交易金额(万元)2024年2025年2026年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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