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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7月9日,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73,证券简称:希荻微)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1.9亿元超募资金(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与超募资金使用概况
希荻微于2022年1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13.43亿元,净额12.21亿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达6.40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63,971.84 前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48,260.22 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8,000.00 其中:回购公司股份 4,220.22 其中:支付股权收购款 6,040.00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15,711.63 本次拟使用金额 19,000.00
超募资金使用历史与本次安排
公告显示,公司此前已三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3月计划使用1.9亿元,实际使用1.89亿元;2023年4月计划使用1.9亿元后因故取消并全额退回;2025年2月计划使用1.9亿元,实际使用1.80亿元。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已使用3.69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1.9亿元资金主要来源于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1.57亿元及相关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0%。公司表示,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次资金将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主营业务相关活动,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合规性与市场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监管要求。本次资金使用后,相关超募资金账户余额将清零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事项无异议。
公司同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希荻微此次优化资金配置,有助于增强现金流稳定性,为其在半导体领域的持续发展提供财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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