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9日讯,近日,吉林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长春分行及一汽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汽车金融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吉林金融监管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合计罚款170万元,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合计罚款60万元;对郑权、马岩、赵春光给予警告,对刘富宏、修辰罡、王德强、柳杨警告并合计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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