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国樽律师事务所意大利办公室
结案时间:2026 年 1 月 11 日
核心成果:全程以非诉谈判办结,帮助委托人全额追回人身损害赔偿款;案件确立的 “双法域证据合规 + 跨境双轨施压” 办案模式,已纳入国樽 2026 年度涉外人身损害典型案例库,可广泛适用于欧盟地区跨境务工维权场景。
![]()
本案例由国樽律师事务所意大利办公室与北京总部涉外人身损害争议团队联合办理,严格遵循中意两国劳动安全与侵权责任法律规范,依托国樽跨境法律服务网络与双法域专业能力,为赴意务工人员提供了全流程、低成本的损害赔偿维权方案。
一、案件背景与委托经过
委托人何女士之丈夫受国内某建筑企业招募,前往意大利境内工程项目参与施工作业,双方未签订规范的涉外劳务合同,仅通过口头约定薪酬与工作内容。2025 年 6 月 12 日,其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因施工现场未架设安全防护网、未配备高空防坠装备,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腰椎、上下肢多处粉碎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用工方仅垫付了首期急诊手术费用,便以 “事故系个人操作失误导致”“伤害发生在境外、国内无管辖权限” 为由,明确拒绝承担后续治疗、康复护理、误工损失、残疾赔偿等全部费用。委托人多次自行协商无果后,于 2025 年 7 月通过国樽北京总部对接至意大利办公室。
鉴于案件涉及跨境用工责任认定、境外证据效力确认、双法域赔偿标准界定三大核心难点,意大利办公室当日启动 “中意紧急协同办案机制”,联合北京总部成立专项办案组 —— 包含 2 名意大利本地人身损害领域执业律师、3 名北京市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全权代理本案全额索赔工作。
二、中意联合办案全流程
本案采用 “北京总部负责中国法域责任论证与赔偿体系构建、意大利办公室负责本地证据落地与境外法律威慑” 的标准化协同模式,全环节留痕、成果可验证:
1. 2025 年 7 月 11 日-7 月 17 日:双法域案件风险评估
北京总部:完成境内用工关系、招募沟通记录、报酬发放凭证、家属委托手续等材料的初步梳理,出具《中国法下用工责任与索赔路径评估报告》,确认国内雇主作为用工管理主体,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不因施工地点在境外而免除赔偿责任;同时明确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国内维权路径具备完整法律依据。
意大利办公室:对接事故属地的建筑安全监管部门与接诊医院,核实事故备案信息、诊疗记录与医疗开支的真实性,排查意大利本地工伤保险与第三方责任赔付空间;同步完成境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路径规划,排除程序合规性障碍。
2. 2025 年 7 月 18 日-10 月 31 日:境外证据合规化与双法域效力固定
北京总部:系统构建境内证据链,起草正式律师函与赔偿主张清单,依据中国法律列明全部法定赔偿项目与初步计算标准;同步对接国内司法鉴定机构,完成伤残鉴定的材料准备与委托程序。
意大利办公室:联动意大利当地公证机构与中国驻意大利使领馆,严格依照《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与中意司法协助条约要求,完成全部境外医疗病历、手术记录、费用票据、事故现场证明材料的公证、领事认证与规范中文翻译;同时调取意大利建筑施工安全法定标准文件,佐证用工方安全防护措施缺失的客观过错,补强证据链的证明力。
3. 2025 年 11 月 1 日-11 月 30 日:伤残等级鉴定与赔偿金额量化
北京总部:协助委托人完成伤残等级司法鉴定,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逐项核算后续治疗费、康复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金额,形成具备完整计算依据的全额索赔明细。
意大利办公室:补充调取境外就医期间的康复建议、护理证明与后续治疗预估费用,出具意大利同类人身损害案件的赔偿标准参考意见,为谈判阶段的金额主张提供多维度法律支撑。
4. 2025 年 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多轮谈判与和解协议签署
北京总部:主导与国内雇主的线上及书面谈判,针对雇主提出的 “劳动者个人过错免责”“境外形成证据无效”“境外费用不予承担” 等抗辩主张,结合中国法律条文与已完成合规化的全套证据逐一举证反驳,明确告知诉讼路径下雇主将面临的判决、执行与失信惩戒风险。
意大利办公室:同步准备意大利本地侵权诉讼的备选方案,向雇主披露跨境追责的程序成本、财产保全风险与当地处罚规则,形成 “国内诉讼 + 境外追责” 的双轨施压态势;同时参与和解协议条款审核,对赔偿款支付节奏、跨境履约保障等内容进行风险把控。
5. 2026 年 1 月 1 日-1 月 11 日:履约回款与案件办结
双方就赔偿总额、支付方式、履约保障等条款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和解协议后,办案组全程跟进款项履约流程。2026 年 1 月 11 日,委托人确认全额收到赔偿款项,案件正式办结。联合办案组同步向委托人交付《案件结案报告》与《跨境务工维权与风险防控手册》,针对后续康复、务工权益保障等事项给出具体指引。
三、核心办案难点与权威解决方案
本案难点为欧盟跨境务工伤害案件的共性问题,国樽中意联合团队依托双法域执业经验,形成了可复制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1. 跨境务工的责任主体与管辖路径认定
专业依据:中国《民法典》第 1192 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44 条、《民事诉讼法》第 22 条;意大利《民法典》第 2087 条
解决方案:明确 “用工管理主体 = 责任主体” 的认定规则,国内雇主负责招募、管理、发薪的,即使事故发生在境外,仍需承担法定安全保障与损害赔偿责任;优先确立 “适用中国法律 + 国内法院管辖” 的主维权路径,大幅降低当事人的境外诉讼成本、语言障碍与法律风险,同时保留境外追责方案形成威慑。
2. 境外形成证据的司法效力确认
专业依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16 条;意大利《公证法》相关规定;《中意民事司法协助条约》
解决方案:执行 “本地公证 + 领事认证 + 规范翻译” 三级证据合规流程,对境外医疗记录、事故证明、费用票据等材料完成全链条合规化处理,确保所有境外形成的证据在中国司法程序中具备完整证明效力,从根源上化解 “境外证据无效” 的抗辩。
3.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跨境统一界定
专业依据:中国《民法典》第 1179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6-12 条;意大利《民法典》第 2043 条
解决方案:以中国法定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为基础框架,将境外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康复、交通开支全额纳入赔偿总额;结合国内伤残鉴定结果,统一核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长期损失项目,形成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覆盖实际损失的完整赔偿主张。
4. 非诉模式下的跨境协同施压
专业依据:跨境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中意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规则
解决方案:建立 “国内谈判主导 + 境外方案备手” 的双轨协同模式,国内团队聚焦法律论证与赔偿协商,意大利本地团队同步开展责任排查与诉讼预案准备,双向压缩雇主的抗辩空间,促使其主动选择和解,最终实现零诉讼、低成本、短周期的维权效果。
四、本案适用的权威法律依据
(一)中国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4.《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与国外雇主订立劳务合作合同,明确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督促国外雇主保障劳务人员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防止职业伤害事故。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四条: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当事人提供的公文书证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二条:明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与举证规则,受害人在境外就医产生的合理费用,有正式医疗票据与诊疗记录佐证的,可依法纳入赔偿范围。
(二)意大利法律
1.意大利《民法典》第 2087 条:企业主应当根据劳动的性质、技术条件与行业经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
2.意大利《民法典》第 2043 条:任何故意或过失的不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意大利《公证法》相关条款:经合法公证的公文书证具有法定证明力,用于境外司法程序时需依规定履行领事认证手续。
(三)双边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缔约双方根据本条约的规定,相互提供民事司法协助,包括送达司法文书、调查取证以及承认与执行法院裁决。
五、基于本案经验的权威实务建议
结合国樽意大利办公室多年欧盟跨境劳务法律服务经验,针对赴意及欧盟务工人员、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提出以下建议:
1.合同权责书面化:出境务工前务必签订规范的书面劳务合同,明确约定用工主体、安全保障义务、工伤赔偿规则、准据法与争议解决方式,拒绝仅凭口头约定出境务工。
2.证据留存常态化:务工期间妥善保管用工通知、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安全培训记录等材料;作业中注意拍摄施工现场环境,如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报警或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备,获取官方事故证明。
3.就医材料规范化:境外就医时留存全部诊断证明、病历、费用票据、用药清单、康复建议等原始材料,避免因凭证缺失导致相关费用无法索赔。
4.维权启动及时化:发生跨境务工伤害后,应在 3 个月内委托具备双法域服务能力的律师团队介入,避免因证据灭失、时效经过或雇主转移财产导致维权陷入被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