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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基层践初心
笃行实干潜功绩
政绩观决定工作导向。文水法院孝义法庭牢牢锚定正确政绩观核心要义,摒弃重数量轻质效、重结案轻化解、重办案轻履行的片面思维,以“做潜功、干潜绩、利长远”的定力,推进审判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用扎实业绩书写司法为民的基层答卷。
一、“结案率”不是唯一,提升审判质量才是“生命线”
孝义法庭辖区涵盖文水经济开发区百金堡产业园,随着园区发展壮大,园区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等纠纷集中高发,案件总量持续攀升、疑难复杂程度加深、涉案标的额大幅上涨、化解难度显著增大,成为法庭办案的“主战场”。
面对案多人少、大标的疑难纠纷叠加的多重压力,法庭没有把“快结案、多结案”作为首要目标,而是明确两条硬规矩:
凡当事人现有证据未达到证明标准,必须释明引导,提醒当事人补充证据,绝不为了快速结案而回避复杂事实认定;
凡案件关键事实不清,必须依职权主动调查,绝不因当事人举证不足而简单下判。
上半年,法庭主动赴案件现场勘验超40次,依申请或依职权调取证据材料32份,确保每一起案件的事实基础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验。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法庭加强释法说理、做实判后答疑,让当事人“输的明白,赢得清楚”,使法院的“文本法”成为当事人心中的“内心法”。2026年上半年,法庭服判息诉率高达97.2%,无一案被发回重审或改判,真正做到了明辨是非、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二、判决后并未止步,兑现“真金白银”才是“硬道理”
基层司法的实绩,在于矛盾真正化解、群众权益切实落地。孝义法庭摒弃“一判了之”的办案模式,构建“案件审理+督促履行”一体化工作机制,把兑现群众实实在在的权益作为核心工作目标。
法庭创新“督促履行‘三三’工作法”,即裁判生效后3日内书记员首次提醒义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前3日内书记员再次告知,逾期3日后承办法官亲自督促履行。督促过程中,一方面向义务人释明不履行裁判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了解义务人的现实困境,用“法理+情理”引导其主动履约,同时协助双方当事人协商履行细节,用主动督促破解胜诉难兑现的痛点。2026年上半年,法庭案件主动履行金额超600万元,“纸上权益”真正转化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大量纠纷无需进入执行程序即告终结,既减轻了执行压力,更让当事人减少了诉累。这一机制,正是司法为民政绩观的生动注脚。
三、抓审判不是终点,赋能基层治理才能“治未病”
“劳务工资绝不能拖欠!”
“土地租赁合同产生纠纷如何化解?”
“暑期临近,如何提醒孩子们注意安全?”
孝义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凝聚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合力,常态化召开“一庭两所三长联席会”,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解决于未讼。
针对劳务工资拖欠问题,现场沟通协调,明确工资支付责任和时限,切实维护提供劳务者合法权益。
面对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通过释法明理,明晰土地性质,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实现矛盾就地化解,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暑假来临,孩子们安全尤为关键:法庭联合各部门走进学校,通过消防图册讲解、现场演示灭火器使用以及安全逃生方法教学,提升学生应急能力。结合真实案例讲解防溺水“六不准”知识,增强孩子们的自救技能。
所有工作,均以是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是否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是否实现“抓前端、治未病”为评价标准,不搞昙花一现的“亮点工程”,只做润物无声的“基础功课”。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孝义法庭始终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跳出案卷看民心,跳出数据看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下一步,法庭将继续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用实干创造更多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责编:贺旭鹏
来源:孝义人民法庭
编辑:秦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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