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的乌拉街满族镇是满族发祥地之一,明代在此设乌拉卫。嘉靖四十年(1561),海西女真雇伦四部(乌拉、哈达、叶赫、辉发)之一的乌拉部主纳齐布禄第六世孙布颜,征服了乌拉诸部,在此建立“乌拉国”,自称贝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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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东岸的乌拉部故城就是当时乌拉国的国都。城址总面积约90万平方米,分为内、中、外三道城垣。内城略呈梯形,周长786米,中央有大型建筑台基;中城呈不规则四边形,周长3531.4米,外壁陡峭,内壁斜缓;外城也呈不规则的四边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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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城墙的城外均有护城河。城墙均系分层夯土筑成,每层厚度在6至10厘米之间,夯层明显,有排列有序的柱洞痕,中城北墙东段还发现用土坯垒砌的城墙。值得一提的是内城里的高大台基,曾建有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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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乌拉部国力强盛,领地大致包括今吉林市区、永吉、双阳县、榆树市、舒兰市、蛟河市等地。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曾将女儿许配给乌拉部国主布占泰。后来,努尔哈赤向乌拉部宣战,至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灭亡乌拉国后,统一东北各部建立后金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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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至清顺治四年(1647),清政府在此设立吉林乌拉打牲总管衙门,专为清朝皇室提供祭天、祀祖以及各种东北特产,乌拉街也逐渐成为东北地方的繁华大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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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松花江泛滥,冲毁房屋,阻断交通,打牲停滞,社会秩序混乱。时任总管穆克登急奏朝廷,请求迁移城垣,修建衙署,免除后患。康熙四十五年(1706),乌拉新城在老城东南建成,即今天的乌拉街老街。(吉9,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写于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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