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视频:2018.8.25。
大兵纪实。
18岁小伙借车送女同学回家,结果撞到路边意外身亡,家属却把车主和女同学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四十余万。让人意外的是,小伙不但没有驾驶证,而且还喝了酒,法院却判决家属胜诉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2018年8月25日,在重庆市丰都县的某饭店,一群高中毕业的准大学生正在开心的聚餐,他们很快就要步入大学的校园。酒足饭饱以后,18岁的小伙小琴便向朋友小风借了一辆摩托车,说是要送女同学小雨回家。可在路上却发生了意外,车撞到路沿车摔倒,受害人小琴也摔倒在地上,磕到了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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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琴在将女同学小雨安全送到家之后,自己在回家的途中发生了意外,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民警发现,小琴驾驶的是一辆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摩托车,而小琴满身酒气。民警很快做出认定,这是一起单车事故,驾驶人小琴自身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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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小琴的父母对此却非常不服气,他们在悲痛之余,认为必须要有人为小琴的死负责。于是一纸诉状,将借车人小风、车主小杰和女同学小雨全部告上了法院。原来这辆摩托车在出事前竟然已经四次转手,小杰将车借给了小新,小新借给了小风,而小风最后借给了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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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琴的死,女同学小雨也很是内疚,本来还是应该要劝阻他,让他不要继续开车送我回去的。出于内疚,小雨的父母与小琴的父母多次协商,最终赔付了三万元后,双方达成了和解。现在的被告就只剩下车主小杰和借车人小风了。
车主小杰的代理律师认为,事发当时,小杰并没有对车辆控制和管理的责任,所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可法院却认为,被告车主小杰明知车辆无牌、无保险,仍将车子借出,让事故车辆上路行驶,开启了事故发生的风险,所以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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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判决,车主小杰和借车人小风各需承担事故百分之十二点五的责任,死者小琴承担事故的百分之六十的责任,小杰和小风分别赔付小琴的父母五万两千五百元。
不知道大家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期待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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