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鸽律师观察:
LV把一家奶茶店告了,一审还赢了。很多人觉得离自己很远。
但你要是经营者,这事或许会让你后背发凉。
法院判了:茉莉奶白因为用了和LV“四叶花”很像的图案,不仅要赔钱,全国门店都得整改。一个辛苦做起来的茶饮品牌,一夜之间成了“侵权方”。
这不是大品牌欺负人,而是品牌经营里最残酷的一课。孙建鸽律师处理过太多这种案子,他看得很透:商标注册晚一天,风险就大一分。
误区一:觉得“我的店我做主,我用了的名字就是我的”
不少经营者有个想法:店是我开的,名字是我想的,设计是我设计,那这品牌就是我的。
错。
目前中国法律还是认可“注册在先”。你哪怕开了多年店,只要别人早你一步注册,你就是存在侵权风险。LV的“四叶花”在先注册了餐饮类商标,茉莉奶白后面再去申请,直接被驳回。
孙律师说的一句话很实在:没注册的品牌,就像没房产证的房子。你住得再舒服,也可能突然被人拿着房本赶出去。
误区二:先开店赚钱,注册的事以后再说
这是很多人的侥幸心理:先赶紧把店开起来,LOGO用着再说,注册什么的,以后有空再说。
但等你店开起来了,钱花出去了,再想去注册,发现自己用的图案别人早就注册了,这时候你怎么办?
之前投的钱,全打了水漂。店里的招牌、包装、宣传,全部都得改。不改就等着赔钱。
孙律师建议:设计定稿第一件事,不是去印名片,而是去找人检索、注册。 这是成本最低、最省心的办法。
误区三:觉得花纹是传统纹样,谁都能用
有人说,四叶花老祖宗就用过,凭什么我不能用?
这事儿得分清楚。公有领域的纹样,你可以用,但你不能直接照着人家已经注册好的、有辨识度的“定型版”去用。LV那个四叶花经过一定的设计和长期使用,并核准注册,你再弄个差不多的,就是给人送礼。
孙建鸽律师建议:别拿自己的生意,去赌别人的善意。
这次LV赢的不是钱,是立了个规矩。对所有经营者来说,最好的做法就是:设计前,先检索;开张前,先注册。 把商标这个护城河挖好,你的品牌才能真正属于你,而不是随时可能被人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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