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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中文社7月3日报道,这些未成年孩子陷入法网,有时只是因为朋友的一句挑衅,因为想要证明自己,因为不想被视为懦弱……
未成年人:从键盘到法庭
越南广治省第5区法院正在处理多起由未成年人引发的刑事案件。有的案件几名被告,有的案件多达几十名少年,大部分是在校学生。
这些案件有时起源于非常琐碎的小事:社交媒体上的一条评论,一个“不顺眼”的目光,几句争抢“地盘”的话发生在校园或街角……只需一句挑战:“你们敢吗?今晚出来见”……然后群殴就发生了。
等到冷静下来,一切已无法挽回。
多年来审理被告为未成年人的案件,最让笔者痛心的不是宣判的判决,而是孩子们站在法庭上的那一刻。
没有了当初“出来见”时的“英雄气概”,而是稚气未脱的脸上红肿的双眼、颤抖的双手、结结巴巴的话语:“我没想过会这么严重”“我不知道”“对不起”……
许多孩子哭了,不是因为害怕刑罚,而是因为第一次真正看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受害者躺在轮椅上;法庭下方的父母低头不敢看任何人;大学梦、工作梦因一时冲动而破碎。
有孩子对法庭说:“那天如果有人拉我走,我就不会去了。我怕被朋友瞧不起。”
短短一句话,却蕴含了整整一代人在无形的群体压力、社交网络和所谓的“面子”中成长的悲剧。
父母尽到责任了吗?
悔恨是真的,但眼泪无法抹去受害者的创伤,无法挽回铁窗后失去的青春岁月。更无法抹去犯罪记录中“有前科”的字样,这行字可能会伴随他们很久。
未成年阶段的孩子,心理尚不成熟,大脑中控制情绪和评估后果的区域尚未完全发育。他们容易凭本能、一时情绪和周围无形压力行事。
打架不是因为喜欢暴力,而是因为害怕在朋友面前被视为懦夫。
但错不全在孩子。在许多庭审中,审判席上总会问:“大人们做得够了吗?”
父母应知道孩子和谁交朋友、参加什么群组、晚上去哪里。一次坦诚的亲子对话,不评判、不责骂,有时足以阻止一场悲剧。家庭适时的关心是最有效的盾牌,任何法律体系都无法替代。
对学校而言,法律知识不应只停留在课本上。一次与调查员、检察官或法官的课外活动,一场在校内的模拟法庭,一次参观监狱……有时能改变整个班级的认知。
预防总比处理后果代价小。
职能部门应加强在学校法律宣传,特别是在青少年犯罪形势复杂的地区。各级人民法院正在推行的校内巡回法庭模式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方向,需要继续推广。
年满14岁的儿童可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2015年《刑法》(2017年、2025年修订)第12条,年满16岁的人须对所有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年满14岁至不满16岁的人须对故意实施的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年满14岁的儿童已到刑事责任年龄。
孩子们聚集挑战斗殴可能被起诉扰乱公共秩序、故意伤害、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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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致人死亡,父母有罪吗?
孩子在路边踢球,球滚到路上致人死亡,父母需向死者家属赔偿,但不对孩子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编译:李程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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