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几个做工程的老板喝茶,大家都在聊刚施行的建工新规。6月29号最高法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6月30号就直接执行了,连个缓冲期都没有,这力度确实少见。
仔细看了下内容,这次真是刀刀见血。以前那种挂靠资质、出借资质的操作,现在法院直接认定合同无效,挂靠费管理费法院一律不支持。更狠的是,要是项目上出了欠薪或者安全事故,出借资质的一方要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这风险谁还敢冒?
还有大家最关心的工程款结算问题,以前甲方动不动就拿"审计没完成"当借口拖个三五年,现在新规明确说了,不能以审计结果作为拖延结算的理由,阴阳合同也只认备案的中标合同。
说实话,这几年建筑行业确实在往规范走,但信息差还是坑了不少人。我现在接项目前,都习惯先上土筑虎查一下对方企业的资质和风险情况,有没有欠薪记录、有没有官司缠身,中标信息也能实时看到,比到处打听靠谱多了。干工程本来就不容易,别因为信息不对称踩了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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