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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布裹着篮球,挂在阳台上。
白布上写着她的名字和"打死你"之类的攻击字句。
他每天走到阳台,对着篮球又打又骂。
不是打篮球,是打那个名字。
她住在那间房子里,每天看着那个写着自己名字的篮球被反复击打,听着伴随每一次击打的咒骂。
2011年3月,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法官陈静审理这起离婚案时,小丽——那个白布上写着她名字的女人——抱着篮球出现在她面前。
陈静后来回忆:"眼中是恐惧还有无助。"
陈静需要回答一个问题:打篮球算不算打人?
法律对此没有先例。
身体暴力有伤痕,有验伤报告,有法律条文。
精神暴力呢?一颗篮球,几句骂人的话,能算什么?
陈静翻遍了当时能找到的文件,在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发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找到了依据。
那份指南对精神暴力的定义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
2011年6月,法院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儿子归母亲,倪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判决书写道,击打特定篮球并谩骂的行为"从视觉上已对原告造成了精神折磨,使原告产生恐惧感,该行为对原告构成了精神暴力"。
"视觉上"。这两个字是关键。
篮球不是人,打篮球不是打人,但写上名字和攻击字句、每天击打、配以咒骂——这个行为在"视觉上"造成了精神折磨。
法律通过"视觉"这个入口,看见了原本看不见的伤害。
2014年2月,这个案子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成为全国首个将非身体接触的精神侵害认定为家暴的判例。
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将"精神侵害"纳入家暴概念,明确列举"经常性谩骂""恐吓"。
法律往前迈了一步。
有人把篮球案里丈夫的行为比作"厌胜之术"。古人扎草人写生辰八字,针扎火烧,诅咒对方遭殃。这不是迷信吗?
2013年,美国肯塔基大学的C. Nathan DeWall团队做了另一件事。他们让被试对着代表特定人物的巫毒娃娃扎针。
9项实验,1376名被试。结果是:扎的针数能有效反映被试的攻击倾向。
研究依据的是心理学上的"相似律"——这个概念由Rozin、Millman和Nemeroff在1986年提出:人会不自觉地将象征物与被象征者等同,作用于象征物的行为会引发与直接作用于本人相似的心理反应。
没有玄学。
科学只是验证了人类千百年来共享的一种心理直觉——我们会把象征物当成被象征者本身。
打一个写着你名字的篮球,和扎一个写着你名字的草人,在心理机制上是同一件事。正如巫毒娃娃实验所揭示的,攻击象征物,就是对象征者本人的攻击。
莆田法院的认定没有错。
那颗篮球确实是一种暴力——只是暴力没有落在身体上,而是落在了象征上。
但是,非视觉呢?
2022年8月,重庆渝北。
王静和丈夫陈绍林吵了一架。她出了门,去了前夫李浩家留宿。
第二天,她被发现死在前夫李浩的床上。全身赤裸。法医判定:猝死。
陈绍林称妻子婚前隐瞒了艾滋病史,怀孕后引产——岳母段惠萍对此有反驳,称艾滋是陈绍林传染给女儿的。关系早已不和。陈绍林拒付丧葬费。
岳母段惠萍把他告上法庭。2023年5月10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多方调解下达成的协议中:陈绍林支付8000元丧葬费,退回王静的金戒指一枚;李浩自愿补偿10000元。
法官在调解过程中释明:丧葬费"虽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夫妻扶养义务范畴,但却是夫妻之间应尽的道德义务"。
"义务"这个词没有错。
婚姻存续期间,配偶间的扶养义务和丧葬义务确实存在。法律只看关系是否存续,不管关系里发生了什么。
但问题也在这里。
网友炸了。
多数人同情陈绍林。
有人说"法律太冰冷"。有人质问:妻子死在前夫床上,还要丈夫掏钱安葬,凭什么?
也有人支持判决:"法律归法律,感情归感情。"——但这句话本身就说出了问题:法律把"感情"划在了自己的地盘之外。
还有人对前夫李浩的角色提出质疑。一个已婚女人深夜去前夫家留宿,第二天赤裸死在他床上。
李浩说王静打电话请求借宿一晚,他同意了——但没有人能验证那天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因为陈绍林放弃了尸检的权利。
李浩在庭上主动表示愿意出10000元丧葬费。有人说这是愧疚,有人说这是"道德围猎"后的危机公关。
网友的愤怒不是无法无天。他们愤怒的是——法律看到了陈绍林的"义务",但没看到他的耻辱。
想象一下那个场景:他接到通知,妻子死在别人家里。他去认尸的时候,面对的是一具全身赤裸的身体。邻居们窃窃私语,他在所有人眼里成了一个"被戴绿帽子的男人"。这不仅仅是一次死亡,更是一次公开的、无法辩解的社会性死亡。那种"丢人"的感觉像一根刺,扎在每一个熟人看他的眼神里。而这些,在法律的天平上,没有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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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与看不见之间,差了一个"载体"
两个案子放在一起看。
莆田案,法律看见了一颗篮球带来的精神暴力。那颗篮球是恐惧的物理载体——法律通过这个载体,把"看不见的恐惧"变成了"看得见的精神暴力"。
重庆案,法律看不见什么?
看不见陈绍林的耻辱。
不是耻辱不存在。是耻辱没有"载体"。
篮球案里有颗篮球——看得见、摸得着、可以被写进判决书的物理客体。重庆案里有什么?一段不和的婚姻?一个深夜去前夫家的女人?一个被要求履行义务的男人?
这些东西在法律上没有形状,没有重量,写不进判决书。
更深一层。
法律识别精神伤害的框架,是从"施害—受害"的暴力模型出发的。
有人打篮球骂你,你是受害者,这是精神暴力——逻辑通顺。
但"我的配偶死在别人床上,而我被要求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谁是施害者?
妻子?她已经死了。
前夫?法律上无证据证实不法行为。
社会?社会不是法律主体。
没有施害者,就没有受害者。没有受害者,就没有伤害。法律在这条逻辑链的尽头,看不见陈绍林。
莆田法官陈静说过一句话:"击打那个篮球造成的后果,可能会比身体暴力更严重。"她说的是篮球案。但这句话放到重庆案同样成立——陈绍林承受的精神冲击,可能比很多身体暴力更严重。
只是法律还没学会看见这种伤害。
一个分析工具:法律视觉分析三问
当一个伤害发生时,法律能不能看见它,取决于三个条件。
你可以把它当作一个通用的"法律视觉分析"框架,拿去套任何"好像被伤害了但又说不出来"的事件:
条件
篮球案
重庆案
第一问:有没有"载体"?
让无形的伤害变得可举证、可描述——篮球、验伤报告、聊天记录、监控视频,都算载体。
✅ 那颗写了名字的篮球,就是恐惧的物理载体。
❌ 耻辱没有物理痕迹。没有一个物体可以拿出来说"看,这就是他受到的伤害"。
第二问:有没有"施害者"?
法律需要一个明确的动作发出者,才能启动归责链条。
✅ 倪某是明确的施害者——他每天击打那颗篮球。
❌ 没有证据证明谁"害了"他。妻子死亡,前夫无法律确证的责任。
第三问:有没有"责任方"?
在现有的法律关系框架内,能不能找到人为此负责。
✅ 婚姻存续,倪某有义务停止暴力。
△ 有(陈绍林是法定配偶),但法律只看见了"要他付钱"的义务,没看见"他的创伤"该由谁认领。
篮球案满足了三问,所以法律看见了那颗球里的恐惧。
重庆案只有第三问勉强满足(只看见了义务,没看见创伤),前两问全部断裂。
以后你再看到任何"好像被伤害了但又说不出来"的事件——职场霸凌、冷暴力、情感操控——都可以拿这三问问自己。
如果三问里有两问答不上来,那基本可以确定:在法律层界定很难。
但是:这不等于法律欠陈绍林赔偿。
王静已死,死因经法医推断为猝死,李浩报警且配合调查,并无证据显示谁"害了"她。
陈绍林自己拒绝尸检,也关上了确认死因的另一扇门。
法律看不见他的耻辱,他自己也没给法律一把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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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方在怎么做?
英国2015年将"强制控制"(Coercive Control)入刑。不需要打人,不需要骂人,只需要让对方持续活在恐惧和无力中——限制社交、控制财务、监视行踪、贬低羞辱——最高判5年。
2023年,英国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依据《Domestic Abuse Act 2021》对《Serious Crime Act 2015》第76条的修正条款,分居后的前伴侣实施强制控制,同样构成犯罪。
苏格兰。2023年7月27日,金伯利·米尔恩从福斯公路大桥跳下身亡。她的丈夫李·米尔恩在其去世前的18个月里对她实施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暴力——掐颈、拖拽、限制食物、控制金钱、试图切断与家人的联系。
案件经调查与检方重新定性后,2026年4月10日宣判:李·米尔恩被判过失杀人罪,8年监禁加3年延长监督期。
这是苏格兰首例施虐者对伴侣自杀承担刑事责任的判决。法官洛娜·德拉蒙德在庭上说:"家暴很少只是一个事件。它不仅是暴力行为,还包括更隐蔽但同样有害的权力和控制。
这些行为日积月累,增加压力和恐惧,侵蚀信心和独立。"
与此同期,苏格兰的《刑事司法现代化与家暴行为审查(苏格兰)法2025》规定的家暴自杀审查制度在2026年4月1日正式生效,要求每例疑似与家暴相关的自杀必须进行全面的跨机构审查。
再看菲律宾。2014年的Valino v. Adriano案,最高法院判决法定配偶的丧葬义务优先于同居伴侣,即使分居多年。
逻辑近似重庆案——婚姻存续,义务就在。但菲律宾的判决至少承认了这种义务的"冲突性",在判决书中讨论了为什么法定义务应该优先。
重庆案的调解直接跳过了讨论——法官说丧葬是"道德义务",专家说"可以被减轻但不能被免除",一句话盖棺定论。
区别在于:一个是"我承认你的痛苦存在,但法律要求这样做";另一个是"你的痛苦不在我的视野范围内"。
法律看见了,但法律还“没学会”
一个篮球,一张床。
法律透过篮球看见了恐惧。
法律透过那张床,只看见了义务。
篮球案教会法律一件事:伤害不一定有伤口。2011年那个判决,在中国反家暴的历史上是一条清晰的刻痕。
2014年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2016年写进法律,2026年还在被讨论、被普法、被争议——这个案子的生命力本身就说明,法律要学会看见一种看不见的伤害,需要时间。
重庆案应该教会法律另一件事:创伤不一定有施害者。
一个人被背叛、被欺骗、被当众羞辱——妻子死在别人床上,他成了所有人议论的对象,然后被要求掏钱安葬。
他的痛苦真实存在,但法律看不见,因为法律需要一根线把痛苦和某个施害者连起来,这根线在重庆案里不存在。
这不是要给陈绍林翻案。
他拒付丧葬费,调解出了8000元加一枚戒指——这个数字在法律框架内合理。这是要说:当一个法定义务与一个人的精神创伤直接冲突时,法律能不能至少承认那个创伤的存在?
承认不等于免除。
但连承认都没有,那个调解就只能是"冰冷的法律"——这四个字不是网友胡说的。
法律的进步不是学会看见一种看不见的伤害就完成了。
是学会看见所有看不见的伤害——然后决定怎么处理。
看见了,哪怕最后还是要求他付那8000块钱,至少他知道:法律看见了。
没被看见的人,连愤怒都找不到出口。
【参考来源】
[1] 莆田篮球案:央广网/中国新闻网2026年6月22日报道"经常性谩骂和自残威胁也是家庭暴力 专家解读精神暴力典型案例";东南网2015年11月24日判例报道"莆田去年涉家暴案件共547件"(含5000元抚慰金判决内容);CCTV法治在线2026年6月22日专题。
[2] 陈静法官引言:央广网2026年6月22日逐字确认——"眼中是恐惧还有无助"、"击打那个篮球造成的后果,可能会比身体暴力更严重"。
[3] 2008年审理指南精神暴力定义:央广网2026年6月22日引用原文——"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4] 判决书"视觉上"表述:央广网2026年6月22日引用判决书原文——"从视觉上已对原告造成了精神折磨,使原告产生恐惧感,该行为对原告构成了精神暴力"。
[5] 但淑华教授观点:央广网2026年6月22日逐字确认——"不是说谩骂一定都构成精神暴力,还是要有一个程度和频率的要件"。
[6] 重庆丧葬费案:CCTV12《法制深壹度》2025年1月4日播出;光明网2025年1月12日报道;中华网/极目新闻2025年1月14日报道。
[7] 重庆案法官与专家原话:光明网原文——法官:"丧葬费虽不属于夫妻之间扶养的法律范畴,但却是夫妻之间应尽的道德义务";李明舜:"即使一方有过错,这种责任可以被减轻,但不能被免除"。
[8] DeWall等巫毒娃娃研究:DeWall, C.N., Finkel, E.J., Lambert, N.M., et al. (2013). "The voodoo doll task: Introducing and validating a novel method for studying aggressive inclinations." Aggressive Behavior, 39(6), 419-439. 九项实验,总样本N=1376。
[9] 相似律(Law of Similarity):Rozin, P., Millman, L., & Nemeroff, C. (1986). "Operation of the laws of sympathetic magic in disgust and other domain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50, 703-712。
[10] 英国强制控制入刑与修正:Serious Crime Act 2015, Section 76;《Domestic Abuse Act 2021》对s.76适用范围的修正条款,2021-2023年间分阶段生效。
[11] 苏格兰Lee Milne案:COPFS(苏格兰检察院)2026年4月10日官方新闻稿"Domestic abuser who caused death of wife sentenced following landmark prosecution";judiciary.scot判决书HMA v Lee Milne (2026-04-10);ITV News 2026年4月10日报道。
[12] 苏格兰家暴自杀审查制度:The Criminal Justice Modernisation and Abusive Domestic Behaviour Reviews (Scotland) Act 2025,2026年4月1日生效;制度介绍。
[13] 菲律宾Valino v. Adriano案:菲律宾最高法院G.R. No. 182894, 2014年4月22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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