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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张家界一小区,65岁老人被高空坠落的菜刀砸伤,引发关注。
6月30日,受伤老人的儿子杜先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6月21日下午3时许,父亲正在自家2楼露台,突然被从天而降的菜刀和刀架砸中头部,当场血流不止,“一根较粗血管被砸断,可以见到骨头” 。然而,由于小区监控摄像头未完全覆盖,事发影像缺失,刀具的所有者至今仍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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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下午,物业将此事发到业主群里,希望相关业主能够主动承认,但无人认领这套刀具。据家属说法,事发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排查,并将涉案刀具带走检测,“指纹已经提取不到了,尽量提取DNA后做筛选”。
对此,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此案件正在处理中。
据了解,这是一栋共22层的住宅楼,仅2楼有露台。家属注意到,楼上许多住户安装了防盗窗,并放置有杂物,例如菜板、火锅炉,或者晾晒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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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住户安装的防盗窗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确有部分住户在窗外防护网上放置花盆等杂物,物业在业主群已多次提醒清理杂物。事发当天,物业协助警方对涉事楼栋逐户排查,“但是都没有人承认”,据其观察这套刀具“不是新刀”。
物业人员证实,涉事楼栋没有能够覆盖“高空抛物“的监控摄像头,他们已向业委会反映,希望加装15个监控摄像头,以达到小区监控全覆盖。
目前,杜先生的父亲已出院,他希望尽快找到刀具所有者,“若是(邻居)老人小孩不小心碰掉(刀具),家属也应该能看到业主群里的消息。如果查出是谁,我是不会原谅的,走法律程序”。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
4月2日清晨,南通海门某住宅小区内,男子张某酒后与女友发生争吵。情绪激动之下,张某为发泄情绪,不顾女友劝阻,竟然从7楼厨房窗口,向楼下的小区人行通道连续抛掷物品。
据事后统计,张某抛下的物品包括:菜刀、水果刀、锅碗瓢盆等厨房用品,共计十余件。
这些物品从高处径直坠落,砸向地面。当时,楼下正有小区的保洁人员在作业,还有早起晨练的居民经过,周边也停放着车辆。张某的行为,险些砸中这些人员和车辆,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
事发后,物业工作人员上门询问情况。然而,此时的张某尚未醒酒,仍处于冲动状态,拒不承认自己的行为。
之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张某主动投案自首。
5月21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法院最终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特别提醒:高空抛物不是“没砸到人就没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 | 中国新闻周刊、羊城晚报
编辑 | 蒋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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