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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周立胜
母亲节前夕,我们同年入伍的战友为了庆贺参军“纪念日”,在手机微信中发起了展示参军前后“纪念物”的活动。当看到战友们展示的一个个带有当年色彩的“老物件”,讲述着各种物件产生的背景和故事,不仅让我们感到稀奇宝贵、亲切纯朴,也把我们的思绪带回到了当年那个峥嵘的青春岁月。通过交流,大家找到了过往相同的年代、不同的痕迹,相似的经历、不同的“模样”,看到了社会发展的轨迹和个人成长的过程,进而激起了大家满满的幸福感、自豪感……
对这次“历史物件”的展示,我们虽然没有进行评比,但大家一致反映我所展示的物件,既多又全,许多人表示羡慕和惊奇。本来我有的东西,其他战友也应该都有。可是,如今他们却拿不出来了,是损坏?是丢失?许多人也说不清原因,不免有些伤感和失落。不少战友问我是怎样把这些物品保存下来的?我实话告诉他们:这都归功于我妈妈的精心守护。随后,我就将展示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的几张照片和几件物品,向他们做了如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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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从《毕业证书》说起吧!(见照片1)我们建国后出生的这一代人,小学应该说都完整地读过,而初中和高中却因为文化大革命的原因,大部分人没有完整读过,而大学教育基本上是走上工作岗位后的自学考试、少数人是通过被选送作为“工农兵学员”入校深造实现的。在轻视教育的年代,《毕业证书》也自然不被重视。我本人虽然读过小学、初中,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记得还有《毕业证书》这个东西了。是我当兵后的一次探家时,妈妈把替我保存下来的小学和初中两个《毕业证书》拿给我看,我当时还觉得很惊奇。仔细想来,妈妈没读过一天书,一个大字不识,所以她对读书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十分强烈。因此,她拿到了我的这两个“文凭”后,如获至宝,细心珍藏。小学《毕业证书》是“文革”前发的,因为没有人认为它有什么价值,所以遗忘、丢弃也司空见惯,有的人家还把它当成了“花纸”裱在了墙上,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毕业证书》也就作废了。初中《毕业证书》在我1968年毕业时,还没发下来,那时正值文化大革命热火朝天的阶段,我们由于闹“革命”,初中的文化课并没有全部学完,因此所有的学生毕业都没有领到《毕业证书》。我于1969年12月参军入伍,待学校开始补发《毕业证书》时,我还在部队,也不知道此事,是我姐姐代替我领取交给妈妈的。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部队根据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加大了文化知识教育的力度,进行了普及高中和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教育,同时,引导人们通过自学考试的方式,取得高等学历文凭。因为有了初中《毕业证书》,我就可以在部队通过参加高中补习班,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尔后再通过参加地方院校自学考试,取得大专学历和大学本科的文凭(见照片2)。回想起来,正是妈妈对我的中、小学文凭的精心保管,我才知道自己在学历教育上没有“断档”,也才保持了教育的连续性,形成了完整的“教育链”。若不是妈妈将其保管完好,我的中、小学读书经历将无法查证,因为我读书时的中、小学,后来人员、地址和体制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查找学籍将是很困难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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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照相。我在参军前共照过5次相,却只有一次是单人照,其余的都是合影。在那个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对照相还有些稀奇神秘的农村,我算是比同龄人照相比较多得啦!这当然也是因为外界给了我特殊的机会促成的。每次照相也是有原因、有故事、有意义的。但是,无论是单独照,还是合影,那都是一个时代的印记,是对一代人青春、信仰、向往和追求的记录。为了让今天的人能够看得懂,我也必须对此一一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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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照相,是1966年6月我14岁时,照得是“证明照”(见照片3)。这时,轰轰烈烈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在全国展开。因为需要一寸标准照办理学生证、红卫兵证,进行革命“大串联”,于是,我诚惶诚恐地和同学们走进了青堆镇唯一的小照相馆。说起来,现在的年轻人也许不会相信,那时因为经济和文化落后,农村人很少有人照过相,照相的门店也很少,庄河县(现改为市)东片若干个公社(现为乡镇),只有古老的青堆子镇有个小照相馆。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农村青年,也只有在订婚或结婚时,才有可能到镇照相馆照个订婚或结婚照,除此之外,再基本上没有照相的机会。我读初中虽然学校在镇上,但也从来没照过相,光听家住镇上的同学们说,照相千万不能“眨巴”眼睛,一“眨巴”眼睛,眼睛就瞎了。开始也没人能说清楚是闪光灯刺激得看不见东西眼睛短时间“瞎”了,还是照片上的眼睛瞎了?还有的说,照相闪光灯那个辐射可厉害了,大量杀伤白血球是损害健康的,这使我感觉照相还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儿。但是没有办法,为了不影响参加红卫兵串联,只得向妈妈要了3角3分钱去照相。我第一次照相的三张照片,除了用于《学生证》和《红卫兵证》外,剩下一张正好粘贴在了初中《毕业证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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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照相是1968年11月13日,照得是“毕业照”(见照片4)。毕业时,我们庄河第二中学领导很重视这次学生毕业离校工作,因为“老三届”的学生虽然读书时间不长,但在校的时间却很长,最长的竟达五、六年,而且现在三个年级“一刀切”,一起毕业离校。所以,他们请来青堆镇照相馆的师傅,给全校所有高中、初中的班级拍毕业照。同学们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洗礼”,展现了那时特有的风貌,也给毕业照留下深深的痕迹。请看:我们班级全体同学手持“红宝书”(《毛主席语录》)合影留念,大家一致要求照片要写上“永远忠于毛主席”,因为这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当时由于中国与苏联关系紧张,全国处于战备阶段,学校也在进驻的“军宣队”(全称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组织下,开展了以“三打”“三防”为主要内容的军事训练活动;在组织形式上,也实行了军事化编制,我们班按部队建制被编为三连一排(即:三年一班),全体同学此刻便成为了“全体战士”;本来我们班级有60名学生,但由于种种原因有10余名同学没有参加军训;参加合影除了班级的44名同学和班主任老师外,还有驻校指导教育革命的“军宣队”、“工宣队”的领导。这可谓是一张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毕业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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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照相是1968年12月底,照得是“拜师照”(见照片5)。由于文化大革命和教育革命还在深入进行,高中和大学不招生了,工厂企业也不招工,我们的读高中、考大学的梦想也随之破灭。家住城镇的学生,毕业后要响应毛主席关于“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号召,有组织地到农村插队劳动,我们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也作为回乡知识青年,回到所在生产队当社员,并加入民兵组织,成为基干民兵。在一次参加公社武装部组织的快速集结动员大会后,我被本队民兵排的几个哥哥们拉去合影。他们都是“老社员”,虽然没有我读书多,但都是生产队的顶梁柱,也是民兵排的骨干分子,他们愿意做我的师傅,我也愿意做他们的徒弟,也立志像他们一样扎根农村一辈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贡献力量。因此,这也成为了我回乡后的“拜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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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照相是1969年4月上旬,照得是“分别照”(见照片6)。我毕业回乡后,只在农村干了一个多月的农活,便赶上青堆子人民公社根据“清理阶级队伍”和“整党建党”的需要,组织“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贫宣队”),从各生产大队抽人,与“军宣队”混合编组,一起深入农村各大、小队,开展“斗、批、改”(斗资本主义、批修正主义、改造后进队)运动。参加人员的条件是:家庭出身贫农、个人表现进步、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等条件,我被选中了。当我们这个在幸福大队工作的“贫宣队”完成了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并受到公社革命委员会领导的表扬后,我们将分别回到各自的生产岗位上,在老队员隋厚德(某生产队政治队长)的提议下,我与他一起照了张“庆胜利,迎‘九大’”的分别合影留念。“庆胜利”是指庆祝文化大革命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庆祝我们的任务胜利完成,“迎‘九大’”是指迎接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在党的“九大”路线指引下“共同前进”是我们的誓言,因此,被标注在我们的合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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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照相是1969年11月16日,照得是“欢送照”(见照片7)。我在参加公社“贫宣队”工作尚未结束,我家所在德增大队经过“斗、批、改”运动后,调整了大队领导班子,在举国战备的形势下,我们大队根据上级要求,在民兵连的建制上,选拔优秀民兵成立了一个快速反应武装机动排(由孔家、德增、团结、藏家炉四个大队为一个独立连,每个大队组建一个排),我被任命为大队民兵连副连长兼快速反应武装机动排排长。快速反应机动连,是随时准备拉出去补充现役部队、配合现役部队或单独遂行战斗任务的一支武装,虽称为排,但人数达120人。当年5月,我从公社“贫宣队”撤回来后,就参与了组建工作,还参加了专门训练。随后,我们的民兵连就被派出到高岭公社一个叫转角楼的深山沟修水库了。到10月份,修水库换班到其它大队民兵连,我便被公社武装部抽调到公社征兵办公室帮助工作。因为当年两次征兵,我们公社征集得数额多、任务重,抽调我参与宣传和政审工作。正是因为这次帮忙,我才有了参军入伍的机会。在送走了两批入伍的新兵后,经本人强烈要求,我也被批准参军,到旅大军分区服役,终于实现了我多年来要当一个解放军战士的愿望。11月16日,公社征兵办公室全体同志欢送我应征入伍并合影留念。实话说,我如果没有在公社征兵办公室帮助工作的经历,当兵对我来说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儿,因为按照当时我们家乡的“土政策”,我确实还不符合当兵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也算是个“后门兵”吧!需要说明的是:从我当兵前所穿的服装就可以看出,崇尚英雄、向往军营是当年我的最高理想和追求,那时我得不到正规的军装穿、军帽戴,便让妈妈买来草绿色布料,制作成军装、军帽,这既是以“衣帽寄志”,也是学军的开始,那时我所崇拜的偶像就是:雷锋、王杰、张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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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参军后的头两年,尽管老爹老妈要求我要常给家里写信、多寄照片,但由于条件所限,我也只照过三次像(见照片8):第一次是1970年元旦,在军分区新兵连集训休息时,在大连的照相馆照了张穿军装后的第一张照片寄给家里,这是为了让爹、妈和亲人看到我穿军装后的模样。说起来可笑,因为从来没有大衣穿,发了个军大衣美得不得了,照相也非得穿上。参加新兵训练完后,我就被分配到由外长山列岛组成的国防前哨——长海县,在县武装部下属的一个中队当战士(这支部队现已改为武警)。海岛县的经济文化格外落后,唯有一个小照相馆,两名员工的家还在大陆;岛上没有长电,城镇居民照明用电,是发电所定时发电、停电的,也没有自来水,这都使照相受到了限制。所以,我上岛一年没照过像。第二次照相是1971年初,我受部队指派下岛到大连执行任务,在等船上岛的空闲时间,照了一张彩色照片,作为被评为“五好战士”向爹、妈报喜的照片寄回家中。这张照片全家人非常喜欢,他们说反复看了无数遍,仍爱不释手。我知道这不仅因为彩色照片当时还比较稀缺,更因为它蕴含着“五好战士”的荣誉,因而照片的“含金量”、“观赏量”倍增。第三次是1971年4月,我被选调空军飞行学员合格后,需要拍照一张黑白免冠照片,张贴到飞行学员表上。那时对这次照相有严格保密要求,不允许到地方照相馆拍照,不允许对外说明照片用途。军分区“选飞办”对填报学员表的时间要求还很急。我们的部队在海岛上,那时又没有拍照设备,只得由部队领导出面联系,请长海县公安局的摄影人员给拍了一张免冠照。后来因为招收飞行学员受名额限制,省军区那时部队多、合格率高,我便没有被录取,这也给我留下了没得到去空军航校学习的遗憾。
以上这些当兵前后的定格瞬间,若不是因为妈妈精心保管和守护,不仅我那一段时光稚气未脱、意气风发的模样找不到了,而且被岁月冲刷得模糊了的青春记忆也将随之丢失,即使有印象也难以记得如此清晰。妈妈帮我守护的是那段热血青春存在的证明。同时,这些照片也静静地替我陪伴着爹、妈,无声诉说着绵长的父爱母爱,见证着父母对儿子的思念之情,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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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说说《入伍通知书》和“五好战士”《喜报》等物品吧。《入伍通知书》(见照片9)就是个被批准参军的通知凭证,农村老百姓俗称为“光荣证”。设计得比较精美,内容却很简单。但是,因为在那个文化大革命的年代,该“通知书”的内容也得根据那个时代的规范要求书写,随着“政治气候”的变化,有些提法后来看就不合适了。那时发给我的《入伍通知书》正文的内容是:“周立胜同志:你坚决响应以毛主席为首、林副主席为副的党中央的号令,积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这是很光荣的。现经审查批准你入伍。望你入伍后更好地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永远做毛主席的好战士”。当我拿到这如同奖状一般的《入伍通知书》后,便高兴地交给妈妈。这时,全家人都觉得很宝贵,很光荣,妈妈立即将它装入相框,密封好后挂在墙壁上。顿时,家中蓬筚生辉,又添一处“美景”。然而,1971年“9·13”林彪事件发生后,农村又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清理与林彪有关的人和事儿,以肃清流毒,纯洁队伍和思想。因此,该《入伍通知书》就要涂抹掉与林彪有关的内容后才能悬挂。经地方有关部门鉴定,该通知书有三处需要修改的地方:一是通知书上方在金光闪闪的毛主席头像两侧的红旗上,印有林彪的题词:“大海航行靠舵手,干革命靠毛泽东思想”;二是“林副主席为副”的字样必须抹掉;三是“活学活用”是林彪倡导的,也不宜保留。对于这三个方面修改上级要求很严,已把它作为是不是忠于毛主席、是不是紧跟毛主席伟大战略部署的标志,要求限期整改。可是,如果把这三处涂抹掉,这个《入伍通知书》不美观不说,实际就等于作废了,根本没有办法挂出来展示。
我妈妈没文化,不识字,说不出什么大道理,也不懂这如同奖状般的《入伍通知书》保留有什么价值,但她却知道这个凭证是国家发的,这个凭证能证明儿子有一段当兵的光荣的经历。她想,如果国家认为这个通知书发错了或是存在什么问题,那国家是不是就应该拿新的凭证来把它换回去?妈妈记住了“通知书”上的话:儿子是“响应党中央的号令,积极参军,是很光荣的”。因此,她说:“我儿子当兵是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是给国家当的,也不是给林彪当的。我爱惜这个‘通知书’,不光是爱儿子,也是爱军队、爱国家……”她认为,涂抹了这个通知书,不光是丑化了儿子、抹黑了军队,也是对党、对国家不敬重。所以,她不让任何人随意处理这个“通知书”。同时,还有我在1970年被评为“五好战士”的《喜报》(见照片10),当时也说是林彪的“痕迹”,属于肃清“流毒”的范围。具体理由说是:军队的评比“四好”和“五好”运动是林彪提出来的,其评比内容也是林彪倡导的,因此,“五好战士”《喜报》应该销毁。我妈妈对此也不理解,这本来是她更引以为傲的儿子的奖品,别人却让她销毁,她怎么能接受呢?销毁了这张喜报,拿什么来证明儿子在部队干得好?她理所当然要来捍卫它。当后来再有人来劝逼涂改“通知书”和销毁“喜报”时,妈妈却利用了缓兵之计,表示自己会按要求自行处理。事后她却把这些“光荣证”从相框中取下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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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起来,假如这两样物品不是因为妈妈保管得好,我的“光荣历史”就找不到原样了,即使在我手里,也肯定会遭到破坏。比如,《入伍通知书》,就得按要求将有关字样用黑墨“盖上”;“五好战士”《喜报》恐怕就会被当成“流毒”而销毁。因为那时年轻,也不懂什么极左行为,也在积极要求进步,哪敢与“上级精神”对着干?只得“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了。记得我的《入党志愿书》就被从个人档案中拿出来,对涉及林彪的有关内容,做了“技术性”处理。《入党志愿书》是装在档案袋里的,一般是看不到的,而《入伍通知书》和“五好战士”《喜报》等奖品都是个人应该保留的荣誉和纪念品,毁坏了还怎样弥补、怎样往外展示啊?而且这样做也改变了真实的历史。
后来,我通过查看有关资料得知,“四好连队”和“五好战士”的评比,源于1958年全军开展的革命竞赛并演变成部队基层建设的运动,并在1960年10月经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决议正式在全军推广(基本取代了记功和嘉奖)。林彪当时提出了“四好”“五好”具体的评比内容,但运动本身由中央军委决议推动,并非个人行为。“四好连队”的具体内容是:政治思想好,军事训练好,作风纪律好,生活管理好;“五好战士”的具体内容是:政治思想好,军事技术好,三八作风好,完成任务好,锻炼身体好。“四好连队”和“五好战士”的评比也都是有比例限制的,评上“五好战士”也说明一年来,个人在规定的五个方面,都表现优秀。这两项活动在当时对加强基层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后期受“左”倾思想影响,出现了一些偏差。1971年“9·13”林彪事件后,随着军队建设的调整,相关活动逐渐停止。“五好战士喜报”是一份产生于特定历史时期的实物档案,也是一段历史的见证物,个人或家庭将其作为参军履历、家庭历史的纪念物妥善保存,这本身属于正常的、无可非议的私人纪念行为。妈妈的做法本来无可非议,可在当时的政治气候下,她的做法也是冒着很大风险的。还有些奖状(见照片11),虽然保管起来没有政治风险,但是,对这些纸制品,在偏僻农村自然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长久保管,完好无损,也是很不容易的事儿。因此,我觉得,为我保管荣誉、守护光荣的妈妈,也是我最大的荣誉和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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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套物品,虽然不是奖品,也算是一种荣誉。现在看到它,也使我认定正是它们为自己的成长奠定了思想根基。那就是1970年1月22日,我所在的县中队在新战士的“授枪仪式”上,中队长在给每人颁发了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后,又发给每个新战士一份“精神武器”(当时我们称其为“精神原子弹”)——一本《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一本《最高指示》(即:《毛主席语录》)和一套解放军总政治部制作的毛主席像章和“为人民服务”语录章(见照片12)。指导员在讲话中,既讲到枪杆子的重要,又讲到用毛泽东思想武装头脑更重要。他要求我们要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常备不懈,紧握钢枪,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努力做一个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海防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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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精神武器”发挥作用,中队还抓好检查和落实,像章和语录章在训练时为防止磨损和损坏可不予佩戴,但在其他正规的集体行动场合,必须佩戴,并作为军容风纪的一条内容检查;在学“毛著”安排上,每天操课的第一个小时为“天天读”,通读《毛泽东选集》,要求联系实际、边读边议,指导员还定期作辅导、召开讲用会、检查学习笔记等。《毛主席语录》一般是饭前集合、操课间隙等时间,随时随地学习。总之,在两年的时间内,“毛选”被通读一遍,重要章节阅读多遍;“毛主席语录”反复地有针对性地不断学习。后来,随着情况的变化,我们对“毛著”的学习按照经常化、规范化的要求,也恰当安排了学习时间和内容,书籍也更新了版本;像章和语录章也由于对后来的新兵停发了,便对佩戴不做统一要求,于是,我便把当年这套“精神武器”交给妈妈保管。现在回头来看,这段政治理论的学习,对于提高个人的觉悟和理论水平,学会运用毛主席的正确理论和观点观察和分析事物、研究和处理问题等,起到了启迪和引路的作用,也为个人的成长进步提供了“营养”、奠定了基础,使自己较快地入了党、提了干,也增强了不断追求“思想入党”、坚持“自我革命”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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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军属家庭悬挂“光荣牌”、赠送慰问品等拥军优属活动,是地方政府和人民一直坚持的传统做法,也是激励官兵学军习武、创先争优的载体。从1970年元旦开始,旅大市革命委员会(大连市政府的前身)就为全市军属家庭发给了这种毛主席当年题写的“光荣军属”(见照片13)牌匾,有些地区,还由民政部门组织人员登门安装。“光荣军属”牌子虽小,却是军属身份的标志,是党和政府给军人及军人家庭的一种特殊政治荣誉,也表明军人家庭为国家安全作出的贡献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对军人家属来说是一种光荣,也是一种激励。近年来,辽宁省又对此类牌匾进行了两次更新。仔细想来,许多人家“光荣军属”门牌的丢失,主要是因为年代久远,保管不当或因房屋损坏及搬迁等原因造成的。当然也有另类:有的军属家庭不愿意悬挂“光荣军属”门牌的原因,是军属享受不到特殊优待不说,还容易被有些人作为攀比的理由,如在缴纳公粮、税款和出义务工等方面,眼晴往往盯着军属家庭,甚至要求他们带头自己则行动,使一些军属家庭感到了压力和负担,因此不愿意“自找麻烦”,甚至将“光荣军属”门牌隐藏起来,久而久之就找不到了。而我的爹妈视这些物品为很高的荣誉,很重的奖赏。不仅大方端正的对外展示,而且也经常擦拭,保持清洁,防止损坏。他们在感受光荣的同时,也经常在思考如何为儿子免除后顾之忧,支持儿子保家卫国,思考一个军属家庭应该怎样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样就使“光荣牌”永不损坏丢失、永放光辉。如今,我家在农村的老宅,门头、门楣不仅继续悬挂着当年的“光荣军属”老牌子,而且又添加了闪闪发亮的新牌子(见照片14)。那是我的旧居,虽然如今被妹妹全家居住,但却是我现在回到农村的落脚地,妹妹的儿子——我的外甥也成了部队的军官,继续着军人的“保家卫国,奉献青春”的事业,当然也与我共享“光荣之家”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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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1年10月以前的十余年时间里,我一直在海岛的部队服役。边海防驻军也是党和政府格外关心关爱的“宠儿”,每年都派出大量的慰问团到海岛部队慰问,赠送的各种慰问品,饱含着无限的期望和鼓励:毛主席像章、“红宝书”、纪念册等(见照片15、16),给我们增添了极大的精神力量;针线包、洗漱用具等生活和学习用品,不仅实用,还使我们见物思源,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恩情和嘱托……对于毛主席像章、“红宝书”、纪念册等物品,因为部队配发,暂时用不上,我就寄给妈妈保管;对于生活用品,由于使用多年,自然损坏或淘汰,现在也就只剩下一个针线包、一个肥皂盒了(见照片17)。针线包是1971年新年春节期间,辽宁省革命委员会拥军慰问团上岛慰问时赠给的,包的表面,印有毛主席在延安时期亲笔题写的“艰苦朴素”四个烫金大字,包内装有一沓针线和用于裁缝的小剪子,可以说,我们每个拥有这个针线包的军人,都用它缝过被子、补过袜子,这对于我们勤俭建军、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的培养树立,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直到至今,这个针线包我还在使用。肥皂盒是1969年12月,我在当兵离家时,农村大队革命委员会为我买了一份全套的洗漱用品相赠,其中这个肥皂盒用到至今,仍完好如初。其实,这只是个普通的塑料制肥皂盒,唯一的特别之处是,在盒盖正面内,镌刻着一段毛主席在党的“七大”闭幕词中的一段语录:“下定决心,不拍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当年那是个对毛泽东思想“大学习、大宣传、大颂扬”的年代,在一些产品上镌刻毛主席语录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但是,有意思的是,大队革命委员会的姜主任——一个老退伍军人在向我赠送这套礼品时,特意告诉我:现在是战备的年代,军队的生活可能要更加紧张、更加艰苦,希望你能好好学习,安心服役,战胜一切艰难困苦,当一个毛主席的好战士,为家乡人民争一分光!所以我们有针对性地为你挑选了一个带有这条毛主席语录的肥皂盒。听到了领导的如此良苦用心,我也激动地表示,感谢领导的关心和鼓励,我一定好好干,绝不辜负家乡父老的殷切期望。每次洗漱,当我看到肥皂盒上毛主席的这段语录,都会想起这段往事,都在要求和鼓励自己: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由于肥皂盒的来历不平凡,我也学习妈妈的精神,对它格外爱惜,精心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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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是2003年11月去世的,回想从1965年替我保管小学《毕业证书》开始,就把那些在我眼里不值一提的过往“碎片”,视为珍宝,不动声色地精心守护,就等于帮我保管这些“宝物”38年,这也是她老人家对我惦记、给我温暖的38年。回想妈妈保管这些“宝物”,那可耗费了极大心血。从居住条件讲,从我记事儿的时候起,我家就居住在祖辈传下来的三间茅草房,夏不遮雨,冬不挡寒,由于地势低洼,房屋又是土坯垒砌的墙壁,春、夏、秋季屋内墙壁又总是潮湿不干,尽管用报纸贴裱了墙面,也既不防风,也不防潮。妈妈怕有些物品受潮,时常把它们包好放到衣柜里。后来听妈妈说,1975年2月4日晚上7点时分,妈妈正在炕上做针线活,突然地动山摇,门窗、房梁发出刺耳的“咔嚓咔嚓”声响,炕也在颤动。“地震啦!”只听屋外一声吼叫,妈妈立即登上布鞋,就跑到了屋外。当她在屋外院子站定后,突然想到:墙上挂的这些“宝贝”一旦压到废墟里损失就无法挽回了。于是,她急忙又跑进屋里,快速从墙上摘下这些镜框,用围裙包了包,便拎了出来……随后的日子,根据县广播站的反复通知,各级干部不厌其烦地组织动员,家家都搭起了地震棚,妈妈又把这些“宝贝”放到地震棚里保管。由于地震给房屋造成了严重损坏,震后,我家不得不将旧房拆掉,翻盖新房。经过一段时间的物资筹备,于1976年秋开始建房。原计划建四间瓦房,但由于资金不足,只建成了三间。在拆掉旧房、建设新房和里外搬动的过程中,家中的陈旧物品损坏和丢掉的不少,而妈妈保管的这些“宝贝”却安然无恙,而且搬进新房后都给予了妥帖的“安置”……
每次回到老家,妈妈都会把她替我保管的跨越时空的照片和物件拿给我看。这是些经过时间沉淀和风雨洗礼的“宝物”,承载着沉甸甸的母爱。本来有些照片和物品在我的记忆中已没有印象了,可是,当看到妈妈摆在眼前的东西,便又唤醒了我的认识,填补了记忆上的一些空白。我十分感动:是妈妈帮我守护了青春,守护了荣誉,守护了历史,才使我找回了自己走过的完整的人生之路。经历不“断片”,内容才能丰满。一个老兵,在妈妈珍藏的旧物里,重新认领了自己的青春和荣耀。
感动之余,我又十分自责。妈妈后来身体不好,不仅承担着繁重的家务,而且农忙时节还要下地干农活,自己不能帮她减轻负担,怎么还要让她为自己的事儿操心呢?认识到这些后,我就告诉妈妈,与自己有关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不再劳累妈妈,因此她老人家也把一些物品交给了我。
有时我也在想,妈妈为什么对与我有关连的事情和物品那么精心、那么认真?我知道这是出于她对自己儿子的爱。可是,那她为保管那些带有政治色彩的“喜报”和“通知书”等,宁愿冒着政治风险,不允许别人“改动”和“销毁”,那能说是出于对儿子的爱、不怕连累儿子吗?从她的话里我感到了她具有的是一种“人间大爱”:她自己说,她这样做“也是爱军队、爱国家”,这不正是那种“大爱”——高尚的家国情怀吗?
战友们听到妈妈为我守护旧物的过程后,有的称赞妈妈“创造了奇迹”,是“伟大的妈妈”“英雄的行为”,有的也在为自己因马虎未保护好有价值的东西而懊悔,有的还在为当年没将物品交给自己的妈妈保管而自责。此刻,我也体会到,任何见证人生经历的“碎片”都不该丢掉,丢掉了便很难寻找。因为“碎片”记录着经历,而所有的经历皆为馈赠。人生路上,每个人都被无数的“碎片”托举过,只有不丢掉这些“碎片”,衰老时才拥有一种“收成”般的富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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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简介:周立胜,大连市企业退休“高管”人员,曾在陆军部队服役17年,在海军部队工作了7年,一直从事部队政治工作,曾是党报、军报多年的通讯员、人民海军报实习编辑、特约编辑,所写稿件被各新闻单位采用1200余篇,多次受到沈阳军区、海军、辽宁省军区、北海舰队和旅顺基地等领导机关的奖励,还荣立两次三等功。转业地方工作后,曾任大连市保险学会秘书长、中国保险报记者并兼任大连记者站站长、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大厦党总支书记等。在大连市驻连新闻单位第五届、第六届“大连杯”竞赛活动中,均被评为优秀新闻工作者,获奖文章60多项,著书8部,被评为高级政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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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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