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59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云南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林下经济的提案》(第259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林草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积极组织研究办理工作,办理过程中及时与您电话沟通,积极与会办单位会商研究,在全面梳理云南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情况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形成初步答复意见。2026年5月13日,与您进行了面商,深入交流提案办理情况,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林地资源和林种方面的制约和限制;“小、散、弱”突出,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多以自身发展为主,企业参与度低;缺乏激励机制,创新动力不足;技术人才支撑不够;基础服务和资金短板突出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您反映的问题客观实际,符合云南省面上情况,是当前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亟须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云南省现有国有林场142个,全部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35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7个。全省国有林场林地面积4520万亩,其中:公益林3218.74万亩(占71.21%)、商品林1301.28万亩(占28.79%),与保护地重叠1419.04万亩。国有林场可用于产业发展的林地资源相对有限,加之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科技支撑不足及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因素,制约了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引入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联合有关单位出台了《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不断强化金融支持林草产业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下经济发展。二是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林草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5年8月联合印发《云南省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为国有林场探索建立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供政策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国有林场做好试点建设工作,对照国家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结合云南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确保激励措施既符合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要求,又能有效调动职工积极性。
(二)关于“精准摸排,加强林下经济规划和合理布局”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利用林草湿荒普查数据,根据用地政策、自然条件、经营条件,设立连片面积、交通可达性、坡度等因子对全省林下资源空间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了林下经济可利用资源空间。二是配合省委农办等部门编制《云南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拟于近期按程序报审后印发。三是2026年3月,结合各地产业定位和资源优势等情况,公布了全省36个林下经济重点县名单。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国有林场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发挥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支持国有林场发展特色种植养殖、林下产品采集、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产业,推动国有林场林下经济规模化规范化。
(三)关于“坚持龙头企业引领,破解产业链短的难题”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围绕林下经济等重点产业,制定招商目标企业名录,指导各州(市)储备重点项目,推进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2022年以来,全省林草系统“一把手”带队招商426次,引进以林下经济为主的林草产业项目273个。2025年12月11日,省领导带队到北京举办“投资云南·国家储备林+配套林草产业”招商推介会,现场签订10个项目的合作协议,合作意向金额超80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国有林场林下经济招商引资力度,指导国有林场围绕林下种植养殖、森林康养、生态旅游、林产品采集加工等重点领域谋划优质项目,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林场建设发展。
(四)关于“加强科技投入,加大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一是“十四五”以来,省科技厅累计立项支持林下经济相关科技项目37项,投入省级财政科技经费超8000万元,攻克了三七连作障碍、重楼林下优质种苗繁育等技术,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二是2022年以来,发布林下中药材种植、食用菌种植和野生菌保育促繁、森林蔬菜种植等14个林下经济主推实用技术。安排4000万元资金,在重点地区实施林下经济技术推广示范,打造示范基地1.2万亩。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省科技厅沟通协作,聚焦产业科技需求,鼓励国有林场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织申报项目,围绕优良树种选育、林下种养殖、智慧林业、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开展联合攻关、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林下经济。同时,加强林下经济产业科技人才服务,扩大林下经济领域科技特派员队伍规模,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关于“加大基础公共服务投入,补齐林场短板”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十四五”以来,全省共争取中央资金67.44亿元支持国有林场管护用房、保障性苗圃及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着力提升国有林场管护能力,强化保障性苗圃保障和示范功能,聚焦“应急防火”、兼顾“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打通林下经济产品进城通道,建设致富“多能路”。2025年11月,交通运输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与林业草原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我们将与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支持将重要的林区、林下经济节点及国有林场场部等符合条件的道路纳入路网规划,统筹“四好农村路”等项目支持林区道路路网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将防火道路按实际需求逐步提升为景观路、产业路、生态旅游路,通过“一路多用”促进各地经济发展。同时,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指导各地国有林场谋划储备现代化国有林场装备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补齐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短板,为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保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18日
来源: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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