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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务过程中突遭车祸身亡 肇事方、作业人员、施工单位被认定同等责任 死者无直系亲属 侄子同居女友是否有权主张死亡赔偿金 这场多方主体、责任交织的交通事故赔偿争议 究竟该如何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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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人物、单位、地点名均系化名】
司机小凯正常通勤,在路上他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违规停在主路,工人老张未设警示标志,蹲在车后施工。躲闪不及的小凯径直撞上老张,伤者当场身亡。
交警到场勘查后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小凯、死者老张、施工公司三方负同等责任。涉事公司先行赔付工伤相关款项,轮到小凯协商赔偿时,老张侄子张甲、与老张同居多年的老徐,连同老徐两名子女一同出面,索要 59万元死亡赔偿。
协商无果后四人一同起诉至法院。庭审上,各方各执一词:侄子张甲称平日照料老张、独自操办丧事,属于近亲属,有权分得赔偿金;老徐表示二人2010年便同居办过酒席,对外以夫妻相称,还垫付四万六千元丧葬费用;老徐子女则称长期与老张共同生活,构成家庭成员,理应分割赔偿。
被告小凯当庭反驳,几人说辞前后矛盾,且老张经济独立,无需对方扶养。老徐与老张从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法定夫妻关系,两名子女也并非老张继子女。保险公司代理人同步提出,四名原告均不属于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合法主张主体。
法院经核查确认,老张无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早已离世。侄子张甲仅偶尔探望、事后代办丧事,不属于法定赔偿权利人;老徐虽长期同居,但无婚姻登记,不具备配偶身份,其子女与老张无扶养关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保险公司返还老徐垫付丧葬费6000元、赔付小凯垫付丧葬开支4万元,驳回四名原告索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的全部诉求,这场因交通事故赔偿引发的纠纷,就此落幕。
专家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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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镜
简阳市司法局副局长
在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案件通常有哪些赔偿项目?
如果伤者是送到医院住院救治后死亡的一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如果死者有未成年子女、需要赡养的父母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果像案例中的老张情况,在事故现场当场死亡,赔偿项目就没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案件的赔偿权利人是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通常交通事故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系该类案件的赔偿权利人。
非“近亲属”能成为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案件的赔偿权利人吗?
可以,如果村委会等非“近亲属”支付交通事故死者的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第2款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规定作为权利人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主张。
侄子可以根据代为继承起诉交通事故案件死亡赔偿金赔偿吗?
死亡赔偿金从法律性质角度来说不是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是对因侵害生命权所引起的近亲属的各种现实利益损失的赔偿,是基于受害人的死亡而对其近亲属给予的物质赔偿和精神上的抚慰,不是受害人的生前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侄子、侄女显然不在“近亲属”之列,无权参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像案例中的老徐与老张同样未办理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一方交通事故去世,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这需要分情况,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以配偶名义起诉。本案中老张与老徐2010年开始以夫妻名义生活,只能是同居关系处理,不具备民法近亲属的资格。
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如何赔付?
保险期内,投保车辆驾驶人员有责任的情况下,不管是次要、同等、主要还是全责,交强险限额内不分责任大小,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合计限额200000元。
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大家可以查看自己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在责任限额中有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合计限额19900元。作为交通事故中的伤者在确定赔偿责任主体时,可以将无责机动车保险公司一并纳入。设立目的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确保其在事故中能获得一定经济救助,减少因全责方无力赔偿或赔偿不足导致的受害人权益受损问题。
抛开赔偿权利主体问题,本案中用人单位赔付老张工伤待遇后能免除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规定,在交通事故侵权导致工伤的案件中,劳动者通常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侵权损害赔偿,即“有限双赔”原则。除医疗费等实际支出费用不能重复赔偿外,其他赔偿项目(如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一般可以分别主张。用人单位赔付工伤待遇后,若交通事故责任人有过错,仍需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照料的孤寡老人,该如何提前规避风险,有什么建议?
如果是长期照料孤寡老人的,第一、最好签署书面遗赠扶养协议的。写清楚,由抚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全部义务,被扶养人去世后,名下的全部遗产归抚养人所有,这份协议建议在村委会、居委会的见证下签订,或者直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二、日常照料过程中注重痕迹管理,所有的花销凭证、照料的相关记录、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邻里的证言,都要妥善留存,一旦后续发生争议,这些都是非常关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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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法治成都融媒体中心
总编:杨宏伟
主编:朱淑敏
责编:谭浩
编辑:盖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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