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108国道2006年占地失地农民求助评论
2006年临汾市尧都区修建108国道占用我家耕地,自占地至今,我们村民从未见过任何征地批文、征地公告以及正规书面补偿安置协议,全程只有口头约定,告知土地占用期限20年,仅一次性发放每亩600元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失地社会保障全部没有落实。
2025年当初约定的20年占用期限早已到期,可关于失地社保的诉求始终无人解决。我今年63岁,老伴与我常年身患三高,我还有轻微脑梗,常年吃药,没有劳动能力。家中独子已经离世,儿媳离家外出,如今只有我们老两口独自抚养年仅14岁正在上六年级的孙子。当年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占用,我们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仅靠当初一次性发放的青苗费早已耗尽,一家人日常买药、孩子上学开支压得我们喘不过气,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已经走投无路。
一年多以来,我多次前往各级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够查看合法征地批文、落实法定征地补偿,办理失地养老保险,保障祖孙三人基本生存,但多次反映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答复。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应当出具合法审批文件,签订书面补偿协议,足额发放各项补偿并为失地群众办理社保。当年仅以口头协议、区区每亩600元青苗费占用耕地,刻意规避安置与社保责任,如今约定期限到期,我们一家老小失去土地保障,老弱病残无人照料,孩子上学、老人看病都没有着落。恳请相关部门正视我们的实际困难,公开当年征地合法批文,依法足额补齐各项补偿,尽快为我们办理失地社保,给我们一家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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