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9日上午10时许,辽宁葫芦岛绥中县某镇路边,一场精心策划的杀戮悄然上演。
死者张先生,62岁,刚在路边商店买完烟,正沿路正常行走。一辆三轮车突然从后方高速冲出,狠狠将他撞向路边墙体。张先生倒地瞬间,并未得到喘息。车上跳下的男子郭某,迅速从车斗取出事先备好的铁柄尖头铁镐,对着张先生的头部连续猛击十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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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后,郭某驾车从容返回家中,随即拨打110报警,并在原地等待警方到来。
这不是偶发的激情犯罪,而是持续多日的暴力升级。据死者女儿张女士回忆,案发前11天,即11月18日,郭某曾驾驶三轮车在路边突然冲撞张先生。当时张先生紧急跳入矮墙避险,郭某车辆撞墙险些翻覆。随后,郭某回家取来铁锹疯狂追砍,张先生靠奔跑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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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突如其来的暴力,张先生起初以为郭某酒驾失控,甚至好心询问。然而,郭某未作解释便离去。事后,郭某之子出面“安抚”,声称父亲精神不佳,并设宴赔礼道歉。郭某之子当众承诺,将严加看管父亲,并联系村书记协助将其送入精神病医院管控。张先生信以为真,未报警处理,放松了警惕。
然而,仅仅8天后,悲剧重演,且性质更为恶劣。
绥中县公安局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张先生系被钝性致伤物击打头部,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硬脑膜破裂、颅内出血及脑挫伤,最终因颅脑损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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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检察院指控,郭某因怀疑妻子与张先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产生杀意。检方认定,郭某故意驾驶车辆撞击被害人,并使用铁镐击打头部致其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郭某作案后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检方认定其构成自首,建议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案件即将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死者家属张女士对媒体表示,郭某杀人的理由纯属“无端猜疑”,荒谬至极。她强调,父亲生性善良,此前已遭受一次暴力侵害并被对方以“精神异常”为由误导和解,此次遇害令人愤慨。家属明确要求法院判处郭某死刑立即执行,拒绝任何形式的谅解。
郭某之子在案发后曾向媒体回应,其父患有焦虑症,并提供了一份医院诊断报告。但在记者追问案件细节时,该男子以“忙碌”为由挂断电话。
目前,张先生遗体已火化,尚未下葬。这起由邻里猜忌引发、经“假意和解”发酵至极致暴力的命案,其量刑轻重将成为庭审焦点。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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