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卫东,土生土长黑龙江黑河人,今年三十四。打小在江边长大,零下三十来度的冬天光膀子吃过冰棍,街坊都管我叫"抗冻老赵"。我自己也一直这么觉得——直到我娶了个俄罗斯媳妇。
没人提前告诉我,跟俄罗斯姑娘搭伙过日子,最要命的事儿发生在被窝里。
那是前年腊月初八,我们在黑河办的婚礼。媳妇叫娜塔莎,全名娜塔莉亚·亚历山德罗夫娜·伊万诺娃,老家就在江对面的布拉戈维申斯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布市"。她是来做外贸翻译时认识我的,一米七三,金发蓝眼,笑起来露出两颗小虎牙,第一次见她我就知道——完了,这辈子栽这姑娘手里了。
婚礼热热闹闹的,我妈乐得合不拢嘴,见谁就说:"我儿有福气,娶了个洋娃娃回家!"我也美,觉得自己祖坟冒青烟,祖上积了大德。酒席散了,把宾客送走,我把房门一关,满心以为接下来该是电视剧里那种你侬我侬的洞房花烛夜。
哪知道那是我的"受难日"开场。
洗完澡我先把被窝焐热,娜塔莎还在卫生间卸妆,我眯着眼等她。她终于出来了,穿着我那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当睡裙,领口大得滑到肩膀,金色的头发湿漉漉披在后背,皮肤白得跟刚下的雪似的。她钻进被窝,凉飕飕的,但我没在意——东北丫头刚从浴室出来不都凉么,捂一会儿就热乎了。
我伸手搂她腰,想贴贴身子。手指碰到她后背那一瞬,我下意识缩了一下——凉,但不是"有点凉",是那种透心凉。我以为是天冷,笑着问:"你身上咋跟冰似的?冷不冷啊,我给你捂捂。"
她迷迷糊糊"嗯"了一声,翻个身把脸埋我胸口,含含糊糊用蹩脚中文说:"不冷,你身上暖……"
行吧,我想着小伙子火力旺,捂捂就好了。可不到十分钟,我小腿上突然贴上俩硬邦邦凉冰冰的东西——是她两只脚。
我当场"嗷"一嗓子从床上弹起来,跟被电击了似的,后脑勺"哐"地撞床头板。那感觉怎么形容?就像有人大冬天掀了你裤腿,往里塞了两根刚从冷冻层拿出来的老冰棍,邦邦硬,冒着白气儿那种凉,激得我浑身汗毛竖起,一哆嗦,瞌睡全吓没了。
我开床头灯低头看——娜塔莎那双白皙的长脚正老老实实搭在我小腿上,脚趾头一动一动,像冬天挤一起取暖的小动物。她眨巴那双蓝眼睛看我,一脸无辜:"怎么了嘛?我脚凉,贴贴暖和。"
"凉?!你管这叫凉?你这脚是从贝加尔湖冰层底下凿出来的吧!"我伸手捏了一下她脚趾——好家伙,跟摸铁栏杆似的,汗毛瞬间结霜的感觉。"你自己不觉得冷?"
"不冷啊,"她居然笑了,歪着头说,"我身上热,就是脚凉,我们俄罗斯女人都这样。你是我老公,给我暖暖怎么了?"
我竟无法反驳。关了灯,心说行吧,大不了我忍忍,捂热了就好了。
没捂热。
一整宿她都那样。睡着之后更过分——无意识地把脚往我身上最嫩的地方贴,一会儿贴小腿肚子,一会儿塞进我两腿之间,有一回直接怼在我肚脐眼下方。每回我快睡着,"滋"一下,那股透骨的凉意准时把我冰醒。我那天晚上睁眼看了四次天花板,凌晨四点实在受不了,轻手轻脚去客厅沙发缩着眯了俩钟头。
第二天早上一进卧室,她还裹着被子睡得香,一条胳膊耷拉在床沿外头,看见那胳膊我第一反应不是心疼,是先去摸——温热的。再偷偷掀被角碰一下她脚踝——好么,又是冰的。
我在厨房煮豆浆的时候她趿拉着拖鞋过来从背后抱我,下巴搁我肩膀,用刚学会的词奶声奶气地说:"老公,早安。"
我心里那点怨气,"噗"一下就散了。
头一个月,我基本没睡过囫囵觉。
我试过给她穿厚珊瑚绒袜子——她乖乖穿了,半夜全蹬掉。我试过早点塞个热水袋进她被窝——她嫌橡胶味儿重,半夜给踢到床底下去。我提议分被睡,各盖各的总行了吧?她不干,说一个人睡不踏实,必须抱着我睡,少一样都不行。
后来我算是琢磨明白了:俄罗斯高纬度地区长大的人,核心体温偏高,不怕冷,大冬天屋里穿短袖光脚走地板面不改色,但末梢循环慢,手脚常年偏凉,这是天生的体质,泡热水脚管十分钟用,躺下半小时打回原形。改不了,调不好,人家祖祖辈辈都这样。
最逗的是有回我兄弟聚会,我喝了点酒跟哥们吐槽:"你们说娶媳妇暖被窝,我这是反向取暖,天天被冰棍脚伺候。"他们笑得拍桌子:"让你显摆娶洋媳妇!""冰棍脚好啊大哥,夏天多爽!"
还真叫他们说对了——夏天她的凉脚贴上来确实舒服,天然小空调,我巴不得她多贴会儿。可一到冬天下雪,就是另一回事了。
有一年冬至前后最冷那段,外面零下三十二度,屋里暖气烧到二十七度我穿跨栏背心刚好,娜塔莎在家穿吊带睡裙还嫌热非开窗缝。我刚把窗关上她就嘟嘴,可拗不过我——然后半夜报复性地把他那双"冰坨子"整个嵌进我腿弯里,还嘟囔:"你捂热了我就不开窗。"
那一晚我又被冰醒两回。可黑暗里看着她蜷在我怀里,金发铺半边枕头,呼吸匀净,睡得毫无防备,嘴角还微微翘着,我忽然就生不出气了。
这姑娘跟我过了三年,别的真挑不出毛病。我妈高血压住院那回,她请了三天假在医院守着,给我妈擦脸翻身端屎端尿比我还细致;我生意上受了气回家耷拉脸,她不说教不抱怨,默默切盘水果放我跟前,然后坐旁边拿她那本《东北话俚语速成》假装看书,实则偷瞄我脸色——等我绷不住笑出来,她才松口气,也跟着笑。
她学会包饺子了,虽然包出来全是趴着的"懒汉饺",煮一锅破半锅,可她每次都抢着捞、抢着给我盛第一碗,推过来时眼睛亮晶晶等夸。过年打麻将,小区里仨老太太凑不齐第四人,都是她替,现在牌技比我还溜。
就一样——脚凉。改不了的,一年四季,白天摸着还行,一睡觉就变冰棍。
刚开始我躲、我哼哼、我装可怜说"媳妇饶命",现在嘛……现在半夜感觉到那股凉意贴上来,我也就是无声叹口气,然后把腿并紧,用小腿把她那双冰凉的脚丫子夹住,慢慢捂。有时候捂十分钟,有时候半个钟头,她脚尖终于有一丝温度了,她会在梦里往我怀里又拱一拱,鼻尖蹭我锁骨,像只大型金毛。
前两天我妈来吃饭,看见我俩窝沙发上——她靠着我,脚搁我大腿上,我一手翻手机一手给她揉脚踝——我妈笑着摇头:"你以前最怕凉,现在倒习惯了?"
我没吭声,低头看了一眼娜塔莎。她正专心致志刷短视频,偶尔拿手机怼我面前让我看个搞笑段子,脚趾头不安分地蜷了蜷,还是凉的。
我笑了笑,跟我妈说:"有啥习惯不习惯的,她脚凉,心热就中。"
真要说折磨吗?是折磨。几乎每个冬天夜里都会被冰醒那么一两次。可婚姻不就是这样么——哪有十全十美的另一半?有的人脾气爆,有的人爱冷战,有的人懒得油瓶倒了都不扶。我媳妇唯一的"缺点",就是天生手脚凉,睡觉爱拿我当人肉暖炉。
相比那些搭伙过日子还互相算计、动不动掀桌子的,我这点"折磨",算个屁啊。
人这一辈子,跨江跨海娶回来的不只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更是两个完全不同世界硬要挤进同一床被窝的勇气。她把脚贴过来,是依赖;我不躲开,是答应。所谓过日子,不过就是你凉我给你捂,我累你给我撑,互相迁就,彼此取暖。
窗外松花江又冻实了,今年的第一场大雪昨夜飘了一宿。今晚她那双冰棍脚肯定还得往我腿上贴——我不打算躲了,早就备好了厚毯子,先给她捂热脚,再搂紧点。
毕竟,能被人这么依赖地冰着,也是一种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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