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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男孩爱上大11岁少妇,分手后不甘少妇有新男友,结果悲剧了
2005年6月,吉林长春。
17岁黑龙江少年温成龙(化名,媒体报道用小秋/温成龙),在网上认识了比自己大11岁的长春女子李文婷(化名,媒体报道用小蒙/李姐,28岁,已离异有一孩)。他谎称自己20岁,热烈追求,李文婷拗不过答应交往。温成龙带着16岁表弟离家跑到长春跟她同居。
短短24小时后惨剧发生——温成龙发现李文婷并不"专一",疑似有新交往对象或重联前夫,争执中用双手掐死她,随后对尸体实施奸尸,次日拉表弟一起去公安局自首:"我杀了人,也奸了尸,人在我租的房里。"
这是一起真实的、被中新社、新文化报等报道过的案件。今天把前因后果讲清楚——一个17岁少年的偏执怎么酿成两条人(命+前途)的毁灭,法律上未成年杀人怎么判,以及早恋+网恋里最该警惕的那个信号。
一、他是怎么陷进去的——网聊、谎报年龄、飞奔去"相爱"
温成龙1998年生(2005年时17虚岁),黑龙江北安农村,父母常年在外打工,跟爷爷过。初中缀学,迷上网吧和QQ,好友里两百多号人,换过好几任网友女友。
2005年4月在QQ上认识李文婷——长春人,28岁,离异,在美容院打工带个小孩。温成龙第一句就谎称"我20,在哈尔滨干 KTV 领班,月入三四千",发的是网上下载的帅哥照。李文婷起初不信,聊了两周被他的黏人劲儿打动——他每天早晚问安、叫她"姐"、说"你受过的苦我都心疼"。
6月24日,温成龙带着同龄表弟小平(16岁)偷偷离家,揣打工攒的八百块火车票钱到长春,和李文婷在吴淞路附近租了间一室一厅,买了锅碗瓢盆——他以为"从此过日子"。
二、24小时崩塌——发现她"不专一"动了杀心
问题出在同居第一天。温成龙翻李文婷手机看到:
- 前夫频繁来电未接;
- 和一个男同事暧昧短信(后证实仅是普通同事,李文婷已打算疏远前夫开始新生活,但并没明确告诉温成龙"我有新目标"——在温成龙看来就是"脚踩两只船")。
他当场质问,李文婷烦了说了一句:"你才17,我比你大一轮多,本来就不合适,你要不痛快我明天搬走。"这是实话,但在温成龙耳中是"玩我、骗我来、现在甩我"。
当晚两人吵到凌晨,温成龙假意和好去睡。次日凌晨趁李文婷熟睡,双手死死掐住她脖颈直至断气(法医鉴定:机械性窒息死亡,颈部有明显扼压痕迹)。作案后他掀开被子看了几秒,对尸体实施性侵(奸尸,司法实践中以侮辱尸体罪论处),然后把表弟叫醒说"我杀了你姐,你去不去自首"。
6月28日凌晨,温成龙拽着吓傻的表弟走进长春宽城分局重案队:"我来自首,杀了人,奸了尸,尸体在我租屋里。"带民警回去起获尸体。
三、判决——未成年不是免死金牌,但影响量刑
2006年长春中院审理认定:
- 故意杀人罪:主观上有剥夺生命故意(掐颈至死),客观上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
- 侮辱尸体罪:杀人后对尸体实施性侵,单独构成侮辱尸体罪(若杀人时即计划奸尸则以一罪吸收或数罪并罚,本案按两罪认定)。
关键量刑考量:
- 犯罪时未满18周岁——《刑法》第49条明确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既不能判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死缓);
- 自首——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
- 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主观恶性大——虽免死仍应从重量刑。
最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数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表弟小平未参与杀人及侮辱尸体、系被裹挟陪同自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作训诫处理,各版本略有差异但均未判刑)。
四、"大姐+小弟"婚外/忘年恋里的危险信号
这事不能简单归"渣女骗少年"——李文婷没骗他钱没卷他房,她的问题是:明知道对方未成年、谎报年龄被拆穿后仍同居、没有明确及时切割界限,给了少年错误期待。但杀人是温成龙自己的选择,无人逼迫他掐死人。
从预防角度说几点有用的:
① 发现伴侣有"你是我全部世界,没你我活不了"苗头要警惕
温成龙辞工追去长春、翻手机查岗、听说分手就说"你害了我"——这是典型的依恋失调+偏执型思维。正常喜欢是尊重对方独立空间,不是把对方当私有物。若你或朋友遇到这种过度依附+情绪极端波动的恋人,保持距离、请家人或警方介入,别独自"感化"。
② 未成年人网恋奔现风险极高
谎年龄、P图、只聊不视频——网恋奔现前至少视频通话验证身份、告知可信成年人去向、留地址给亲友。温成龙如果先跟父母说实话"我在跟一28岁女人网恋想去看她",大概率被拦住,悲剧或可避免。
③ 成年人别跟未成年发展亲密关系
法律上年满14可发生性关系(双方自愿且非特殊职责人员),但情感操控、诱导同居、建立深度依恋后再抛弃,对未成年人心理摧毁力极大——成年人主动开启这段关系本身就不负责任,即便不违法也有道德瑕疵。
④ 教孩子"分手是权利,不值得拼命"
很多青少年把初恋当全部人生意义,被甩觉得"天塌了""被羞辱"。家长平时就要渗透:人可以深情但不能偏执,任何感情都比不上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发现孩子因分手出现自残、扬言伤人苗头——立刻求医+报警,别当"小孩子气话"。
17岁,本该在课堂或学门手艺,他选了连夜奔向一场虚幻的"姐弟恋",又用双手掐灭了别人的命、掐碎了自己的前途。无期徒刑——在一个水泥格子度过余生,这就是"不甘心"三个字标好的价码。
聊两句:
你觉得这案子主要责任在谁——是少年自己偏执,还是少妇不该跟未成年发展关系?你身边有遇过过度依附、"没你活不了"型的恋人吗?评论区说说看法~关注我@上进的西柚,用普通人视角看懂新闻背后的法与警示。
本文综合中新社、新文化报及法院公开报道撰写,人物使用媒体报道化名。旨在普法与青少年情感警示,无意传播血腥细节。如有出入请联系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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