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廉江旅游)
为深入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强迫购物、虚假宣传、非法集资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安全、诚信、有序、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及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线索征集范围
1.无证经营。未取得导游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旅游招徕、接待、带团等经营活动;在线平台以“旅游规划师证”等非法资质招揽游客;保险机构以“买保险送旅游”名义变相开展旅游业务;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通过社交平台、直播、微信群承接业务。
2.虚假宣传。通过短视频、直播、朋友圈等渠道发布“零负团费”“政府补贴”“超低价游”等虚假广告;虚构景点等级、服务标准、交通住宿条件,诱导游客消费。
3.强迫购物。以“包厢洗脑”“上课培训”“情感操控”等方式诱骗游客购物;收受购物场所返佣,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参加另行付费项目;设置“隐形消费陷阱”,以“限量特供”“限时折扣”制造虚假紧迫感。
4.层层转包。旅行社擅自将旅游团转包、拼团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合同,隐瞒实际接待方信息,损害游客知情权;非法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5.恶意毁约。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减少游览项目、压缩游览时间;以次充好,提供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住宿、餐饮、交通、门票等服务;“货不对板”,实际体验与宣传严重不符。
6.服务恶劣。导游、领队辱骂、恐吓、威胁游客;强行索要小费、兜售商品;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服务、甩团甩客,尤其在境外恶意弃团;拒绝提供基本服务或以“费用不足”为由胁迫游客额外付费。
7.内容违法。在讲解、宣传材料、旅游商品中传播非法朝觐、宣扬赌博、色情、封建迷信等内容;使用损害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尊严的地图或言论;组织游客前往国家明令禁止的旅游目的地。
8.非法集资。针对老年游客群体,以“旅游养老”“投资返利”“会员制旅游”等名义,强迫或诱导购买金融产品,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
二
征集时间及举报渠道
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专用举报通道,欢迎广大游客、从业者及社会公众积极提供线索: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文旅局长热线:0759-6622313、0759-6611709(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3.文旅局长邮箱:zjsljswgltj@126.com。
4.举报信件地址:廉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股,邮编:524400。
三
举报原则及方式验
1.检举、揭发、提供相关违法违规线索,需明确具体举报对象、违法违规事实,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合同、票据、照片、视频、录音等)。
2.举报人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伪造证据材料。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3.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依法保护其人身财产安全。鼓励广大群众、游客及旅游行业从业者积极提供线索,可选择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为便于线索查证,鼓励以实名方式举报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四
线索处理
我局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查实,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
五
请广大群众及游客朋友们在旅游时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规范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在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并通过上述渠道及时举报。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廉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6月26日
撰稿:李冠蓉
编辑:汪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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