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落叶,重达十几斤,从十几米高空坠落——砸中背部,致胸椎、腰椎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近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令人唏嘘的案例。市民谭女士在小区散步时,被一片从天而降的大王椰树叶砸中,不仅遭了罪,还落下了终身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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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横祸:一片落叶砸断脊梁
事发当天,谭女士像往常一样在自家小区散步。行至泳池旁时,上方一棵大王椰树的叶片骤然坠落,重重砸中她的背部。
大王椰树高10至20米,叶片长度可达3米以上。枯萎脱落的叶片重量惊人,从高空坠下的冲击力,足以让人瞬间倒地。
谭女士被紧急送医,诊断结果令人心惊——胸椎、腰椎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一次再普通不过的散步,换来的是终身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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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簿公堂:物业称“已尽义务”,法院不认
事故发生后,谭女士认为物业公司长期疏于管理,导致事故发生,遂将其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物业公司则辩称,树叶脱落属于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且公司在事发前已采取了防护措施——设置了锥桶和警戒线,已尽到管理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证明自己“没过错”,物业公司向法庭提交了五张照片,显示其在树木上张贴了警示,并设置了锥桶和警戒线。
但法院一眼就看穿了问题。
照片拍摄时间是4月和5月,而事发在6月。锥桶和警戒线是可以移动的,几张过去的照片,证明不了事发时防护措施还在。更何况,作为小区监控的管理者,物业公司未能提供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也拿不出其他证据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就得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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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判决:赔偿4万余元
由于物业公司未能完成举证,且受害人对本次损害发生没有任何过错,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赔偿谭女士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万余元。
4万多块钱,买不回一个健康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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