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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审计公告,其中,涉及到国家消防救援局的问题如下:
2021年至2025年11月,吉林、河南、广西等31个省的各级消防救援部门消防罚没收入未严格执行“五五分成”规定,少缴中央国库25.14亿元,其中2025年1.74亿元。
2018年至2025年,所属黑龙江、河南、湖南等13个总队下属支队(大队)的89名消防人员,违规将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并收取报酬80.71万元。
至2025年底,所属北京、重庆、安徽等40个总队的253名消防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其中20人违规经营消防类企业。
有人问八叔说,消防的罚款不都是上缴财政了嘛,怎么还会被审计通报呢?什么是五五分成?
八叔查了一下,这个确实是有规定的。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消防救援部门取得的罚没收入,50%缴入中央国库,50%缴入地方国库。
在具体操作层面,如果某个地方有“非税票据一体化系统”,单位只要把罚款交到财政专门设立的账户去,系统就可以自动分成了,就不用消防部门操心了。
但也有部分地区还没有这个系统,那就得罚款分成两份来进行手动操作。这次国家审计署通报的问题,可能就是这种情况,需要手动操作的,那消防部门就要把罚款分成两个账户来交(通知被处罚单位),有可能都缴纳给同级地方财政了,没上缴中央国库,所以就被通报了。
但是总的来看,这种问题正在逐步减少,2021到2025总共少缴25亿,但2025年只少缴了1.74亿,这种情况明显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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