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渝见小面”被“遇见小面”、“橘子宾馆”被“桔子酒店”起诉商标侵权后,近日,长沙一叫“紫薇锦江酒店”的家庭小旅馆被知名连锁酒店“锦江之星”起诉了,要求赔偿12万,业主夫妻欲哭无泪。
湖南长沙的谭先生夫妻俩,前几年在长沙紫薇小区边上开了个小家庭旅馆。
旅馆开始就起名“紫薇酒店”,店名中的“紫薇”取自周边小区名。后来觉得简单平常了些,就加了“锦江”两字,取“锦上添花”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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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叫酒店,实则就是个小本经营的小型家庭旅馆,总共就几间房。
普通房一晚60、70块钱,最贵的电竞房也不到100块,生意不景气,平时大半房间都空着。
为了减轻成本,没请一个人,什么事都是夫妻俩自己做,连保洁也没雇钟点工。
这样下来,赚的钱刚够一家人糊口。
没想到,前几天,谭先生突然收到一个法院传票,知名连锁酒店锦江之星说他们商标侵权,要求一是立刻把“锦江”两个字去掉,二是赔12万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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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把谭先生全家都吓坏了。
谭先生连忙联系对方,说:“我们就是一个夫妻店,小旅社,起名时连‘锦江之星’这个牌子都没听过,根本没有侵权的本意,装修风格和店名标志都与锦江之星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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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先生还承认自己确实不懂什么商标法,不知道这样就侵犯了锦江之星的商标权,表示会马上改名,但因小本生意,能不能免去赔偿?
对方律师话态度强硬,回复道:“既然已经起诉了,改名字是必须的,12万赔偿一分钱也不能少,没有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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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来岁的谭先生和妻子陷入了手足无措、走投无路的困境。
好在有人告诉他们遇见小面和桔子酒店的事,他们觉得情况相似,连忙依葫芦画瓢,找媒体曝光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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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先生七十多的父亲也觉得被告得毫无道理:“他们叫锦江之星,我们叫紫薇锦江酒店,就重了俩字就要赔12万?那我姓谭,是不是全天下姓谭的都侵权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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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此事陷入了僵局,原告及代理律师电话无人接听,双方协商暂无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2025年,锦江之星就起诉了黄石锦江宾馆侵权并索赔30万元。法院认定后者1997年起使用“锦江”标识,早于锦江之星相关商标申请时间,符合在先使用抗辩,判决驳回锦江之星诉求。
谭先生这场官司会是个什么结局,有待进一步关注。
不过,网上早已炸了锅。
有人说,都在说保护知识产权,可“锦江”首先是成都的一条江,“锦江”两个字在中国文化里存在了上千年。一个大公司注册了商标,就能让所有人不能用这两个字吗?那么长江、黄河也不能随便用吗?
还有人调侃:“那麻阳惨了,那边有个锦江阁,还有个锦江河,还在那里划龙舟!还有徐锦江是不是也要被起诉改名,然后再赔偿10万?”
还有律师表示,“锦江”的显著性和知名度问题,这是一个对“锦江之星”不利,但对“紫薇锦江”有利的关键点。作为地理名称,它的固有显著性本身就弱。商标权人不能垄断“锦江”二字在酒店业的全部使用。
但是,“紫薇锦江”到底侵不侵权,也许只能等法院判了才知道。希望能有个保护普通老百姓、情理兼顾的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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