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050648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熊猫国家公园德阳片区野化放归的建议》(第14050648号建议)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相关公告,大熊猫野化放归属于国家事权,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我局作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安排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经调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的《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3-2030年)》,德阳片区未被列入大熊猫野化放归重点实施区域。截至目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尚未公布下一阶段大熊猫野化放归相关工作规划。
三、大熊猫野化放归理论依据仍在持续研究完善中,相关技术要求高,前期准备工作头绪多、周期较长。不仅需要建设野化培训基地,还需对候选培训个体开展至少数年的野化训练;同时野化放归地的选择也需要进行多重因子的统筹考虑,对拟放归地需开展数年的栖息地保护、人为干扰排除等系列准备,是一项系统工程。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国家层面规划动态,指导大熊猫国家公园德阳片区科学开展大熊猫栖息地保护管理、在地专业力量培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基础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及时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汇报争取,推动将德阳片区纳入国家大熊猫野化放归中长期备选计划统筹研究。
感谢您对我省大熊猫保护及国家公园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共同守护好大熊猫国家公园这片生态瑰宝。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8日
来源: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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