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繁峙快讯)
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全面遏制安全隐患的通告
为深刻汲取长治市沁源县留神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高压态势,坚决防止私挖盗采矿产资源死灰复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全面遏制安全隐患通告如下:
一、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矿产资源。
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责任主体,要全面组织领导辖区内打击私挖盗采活动,做到执法到位、查处到位、关闭到位、监管到位,有效维护辖区内正常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采矿的第一发现人和第一报告人,要严密监控辖区内各类非法采矿行为,及时发现和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行政村负责对本村范围内非法采矿活动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并将巡查情况及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
三、打击整治重点
(一)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三)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存在露头煤的偏远偏僻地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五)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六)“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四、法律责任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已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关处罚条款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未取得探矿权勘查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直接用于违法勘查的工具、设备,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超出探矿权登记的勘查区域勘查矿产资源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原矿业权出让部门可以吊销其勘查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采矿权开采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直接用于违法开采的工具、设备以及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并处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采出矿产品或者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不足十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超出采矿权登记的开采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原矿业权出让部门可以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六十六条 探矿权人未取得勘查许可证进行矿产资源勘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直接用于违法勘查的工具、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六十七条 采矿权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进行矿产资源开采作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直接用于违法开采的工具、设备以及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处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采出矿产品或者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五、刑事责任
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六、举报奖励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根据《山西省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晋自然资发〔2022〕1号),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向国家机关举报非法违法采矿案件线索。举报的非法违法采矿线索经查证属实,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查处的,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办法根据《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忻州市公安局、忻州市财政局、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联合印发忻州市非法违法采矿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忻自然资发〔2022〕66号)规定执行。举报人信息将得到严格保密,举报方式如下:
(一)简易举报电话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安机关:110
(二)自然资源部门举报电话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350-8652532
举报邮箱:xzswfck@163.com
忻府区自然资源局:0350-3305207
原平市自然资源局:0350-8239302
定襄县自然资源局:0350-6022453
五台县自然资源局:0350-6522319
代县自然资源局:0350-5223259
繁峙县自然资源局:0350-5523464
宁武县自然资源局:0350-4723287
神池县自然资源局:0350-4243763
五寨县自然资源局:0350-4332487
偏关县自然资源局:0350-7653149
静乐县自然资源局:0350-7822156
保德县自然资源局:0350-7362508
岢岚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350-4530007
河曲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350-7222377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执法队:0350-6542957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5日
来 源丨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编 辑丨郭慧敏
审 核丨钟昱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