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城林业(贵州)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未在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活动,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罗甸异列字〔2026〕7号)。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来春;电话:18375041494。
联系地址:贵州省罗甸县斛兴街道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状态决定书》(罗甸异列字〔2026〕7号).pdf
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来源:罗甸县人民政府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