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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老板的格局最终还是打开了,这件事的走向,比很多人预想的好。
相信这几天,很多朋友都听说了这件事“河南南阳一家8元一碗的夫妻面馆,因为店名叫“渝见小面”,被拥有近600家门店的上市公司“遇见小面”告上法庭,索赔七八千元。”
渝见小面的老板娘毛女士面对镜头失声痛哭的场面,令人揪心!
在网上,她哭诉"我是重庆人,'渝'就是重庆简称,我的门头跟他们完全不一样,我怎么就侵权了?"
她还算了笔账。
8块钱一碗,每碗只赚一两块,这七八千元,得卖一千多碗才够。
这件事,让无数底层人民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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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事情起了变化。
6月12日,"遇见小面"官方声明撤诉。
6月13日,公司再次发文,说深知创业不易,反思商标维权流程。
6月15日凌晨,“遇见小面”的创始人宋奇亲自写了一封信,发在官方账号上。
信里说: “最近几天因为商标风波,令你们疲惫不安,我感到十分抱歉和愧疚,在此向你们诚挚道歉。这两天,我闭门思过,想着除了道歉我到底还能做点什么。于是,我和团队决定将我们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你们,你们可以不用改换招牌而放心使用。”
还有一句话,很少人单独提出来 ,那就是“我们承认错误,承担后果,不甩锅。”
不甩锅。三个字。
在这个但凡出了问题就先找外因的商业世界里,这三个字有点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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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怎么看这件事。
首先,"遇见小面"错在了两个地方。
第一,对象选错了。
毛女士是重庆人,"渝"字是家乡的标志。
两年前夫妻俩背井离乡到南阳开面馆,用这个字,是因为它代表的是家的味道。
她没有模仿"遇见小面"的配色,没有抄Logo,没有蹭热度,甚至门头都是自己设计的。
这不是"李鬼"。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
第二,手段粗鲁了点。
外包律所负责维权,律师的逻辑简单粗暴,四个字有三个字一样,你就侵权了。不和解就开庭。
这套逻辑,在应对真正恶意"傍牌"的竞争对手时,没什么问题。
但用在一个卖8块钱面条、不知道什么叫商标法的夫妻摊主身上,就变成了另一回事。
600家门店对一家社区小店,法律武器的杀伤力,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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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件事也有让我觉得意外的地方。
宋奇在道歉信里提到,12年前创业时,他和妻子也是从广州小巷子里的一间30平米的小面馆起步。
我不知道这话是发自内心,还是公关稿的标准结构。
但他最终选择不只是道歉,而是把商标白送给了老板娘,这个动作,比任何声明都有分量。
道歉可以虚情假意,但是商标是真的值钱!
这件事有了一个好结局:商标给了老板娘,她的招牌不用换,生意还能继续做,8块钱一碗的面,还能在南阳的街角继续卖下去。
但有一点还是很危险的。
这次能有好结局,是因为视频火了,因为舆论起了作用。
我们没法保证不会出现下一个毛女士!
到那时,没有镜头,没有流量,没有网友转发,只是一张悄悄送到门口的法院传票。
那个结局,大概率也会不一样!
最后,看看老板是怎么回复宋总的!他说“希望宋总及遇见小面,向小面消费者,以及全国范围内并无恶意侵权,只是踏实谋生的小微商户致歉。”
他期望各大企业在依法维权之余,能多一份温情,多一份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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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一句:
有些夫妻店的人情味,可能比满大街申请商标和专利的大公司,更浓。
而一碗小面,要的不就是这种温情与人间烟火气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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