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践论》看这场官司,真正能保护你的从来不是资历,而是对规则的敬畏
文|晓雅 编辑|晓雅 本文是毛选职场系列第222篇
本文内容来源于齐鲁晚报公开报道及《资治通鉴》等历史素材的合理推演,旨在人文科普,请读者保持理性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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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岁的董某,在凌晨两点多的工厂厕所里抽了一根烟。就是这根烟,让他丢掉了干了多年的工作。
公司以“在禁烟区吸烟”为由将他辞退,不作警告、不给缓冲,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董某不服,认为处罚太重,起诉索赔二十余万元经济赔偿金。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后均认定:公司《员工手册》早已明确规定,厂区禁烟区吸烟属于严重违纪,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相关条款合法合规、合乎公序良俗。董某身为老员工,明知规定仍违规吸烟,已然构成严重违纪。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诉讼请求全部驳回。
很多人看到这个判决的第一反应可能是:抽根烟而已,至于吗?但法院的判决书给出了一个清晰得不能再清晰的回答:至于。因为规则写在那里,不是因为你是老员工就能网开一面。不是因为你在厕所里抽就没人看见。更不是你觉得自己冤,规则就得为你让路。
两千多年前,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时,面对的也是同样的质疑:规矩定了,要不要因为某些人的身份就网开一面?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的核心逻辑很简单——法律一旦制定,就必须对所有人平等执行。他在南门外立了一根木头,贴出告示说谁搬到北门就赏十金。百姓不信,他把赏金提到五十金。终于有人搬了,他当场兑现。全城震动。他用这根木头告诉所有人:我说到做到。我立的规矩,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对任何人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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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木立信之后,新法推行,秦人知道商鞅说话算话。后来太子触犯了新法,商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法律之所以执行不下去,就是因为上面的人带头违抗。太子是储君,不能直接受刑,商鞅便对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处以刑罚,对另一位老师公孙贾施以黥刑。第二天,秦国人全都老老实实遵守新法,没人敢再违抗。
商鞅用两次行动定义了什么叫“依法办事”:第一次用一根木头告诉所有人规则是什么,第二次用太子的师傅告诉所有人规则对谁都不例外。从徙木立信到太子受罚,他用行动证明了一件事:规则的生命力不在于它写得多漂亮,而在于它对所有人是同一个标准。
董某被辞退案的判决,本质上就是商鞅逻辑的现代延续。公司《员工手册》明确规定禁烟区吸烟属于严重违纪,条款合法合规。这个规则不是事后专门针对董某临时制定的,而是在他抽烟之前就已经明明白白写在那里了。他作为老员工知道这个规定,但他还是抽了那根烟。法院审理的焦点只有一条:规则是不是合法合规的?答案是。那他有没有违反规则?答案也是。所以判决只能是驳回。
毛泽东在《实践论》里有一句极其深刻的话:“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
董某在凌晨两点多、在厕所里抽烟的时候,大概率觉得自己不会被发现。他的思想是“我找个隐蔽的地方偷偷抽一根没事”,但客观外界的规律是:禁烟区吸烟就是严重违纪,跟你在什么时间抽、在什么地点抽、你干了多少年,没有任何关系。当他的主观想法脱离了客观规则,失败就是必然的。很多人在被规则惩罚时的第一反应不是“我确实违反了规则”,而是“为什么只罚我不罚别人”、“为什么不能给我一次机会”、“我干了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规则不是用来讲功劳的,是用来划底线的。
《资治通鉴》里有一段与此呼应的记载。汉文帝刘恒有一次出行,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惊了御马。文帝把他交给廷尉张释之处理。张释之审问后查明,这个人就是在桥下躲避车队,不是故意冲撞。于是判他罚款。文帝很生气,说这个人差点害我摔下马,你就罚点钱?张释之的回答堪称古代法治的经典案例:法律对所有人是同一个标准,如果陛下今天因为自己受了惊吓就要加重处罚,法律就会失去公信力,百姓就不知道该如何安放自己的手脚。文帝沉默良久,说:廷尉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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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释之依法处置惊马案
汉文帝是皇帝,被惊了御马,差点摔下来,他完全有权力当场加重处罚。但他忍住了。因为他知道,如果因为自己的情绪就改变法律的尺度,法律就不再是法律了。张释之的那句“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就是徙木立信的汉朝版。两个人隔了一百多年,用的是同一套逻辑:规则面前,没有特权。皇帝不能因为有情绪就加重处罚,老员工不能因为有资历就免于追责。规则这杆秤,对所有人都是同一个刻度。
董某的二十万索赔被驳回,不是法院不近人情,而是规则的底线一旦突破,对谁都可以突破。今天因为他是老员工网开一面,明天别人就能因为其他理由要求网开一面。规则一旦有了弹性,就不再是规则了。商鞅对太子师傅动了真格,秦国人就知道新法不是摆设。张释之对汉文帝说了“不”,天下的百姓就知道法律不是皇帝的工具。公司对董某按章处理,所有员工就知道《员工手册》不是挂在墙上的装饰。三件事隔了两千多年,用的是同一套逻辑:规则的生命力,在于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真正能保护你的从来不是资历,而是对规则的敬畏。规则面前没有老员工和新员工之分,只有遵守和违反的区别。商鞅用一根木头和一个太子的师傅证明了这件事,汉文帝用一次惊马和一句“廷尉是对的”维护了这件事,今天的法院用一纸判决再次确认了这件事。徙木立信,徙的不是木头,是人心。那根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从咸阳搬到长安,从两千多年前一直搬到今天。它还在那儿,等着每一个试图挑战规则的人,去掂量它的分量。你可以在凌晨两点的厕所里偷偷点一根烟,但你改变不了那条规则。你可以用几十年的工龄为自己辩护,但规则不在乎你干了多少年。它只是在那个固定不变的标准下,静静地等着每一个人的选择。选择在规则内站立,或者选择被它重重地压下来。董某选择了后者,而那根木头,不偏不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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